中國虎網 2010/5/20 0:00:00 來源:
未知
“0.75g每支的頭孢呋辛拉,我們的進價1.68元,賣給基層醫療機構價格為1.78元,而在基本藥物目錄中,政府對這個品種藥物的招標價竟然達到了8.85元!”昨日,民營醫藥物流企業九州通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省政協委員劉寶林說起基本藥物的采購、招標政策,深感尷尬。他擔心,如果不進行有效管理,可能無法排除一些人從中牟利,從而導致藥價混亂虛高的局面。
去年年底,“新醫改”塵埃落定,全國推行基本藥物制度以降低藥價,基本藥物的采購、銷售等都有了一系列新規定,生產企業需要統一招標確定,同時,對于基本藥物的價格,政府也出臺了招標指導價。去年12月31日,我省在37個縣、市(地區)試點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然而,劉寶林發現:和現行價格相比,部分藥物的政府指導價有些偏高。
劉寶林說,頭孢呋辛拉還不算招標價最高的,“還有價格相差十幾倍的品種。”劉寶林稱,他們所經營的藥品有七成以上都在基本藥物目錄里,集團統計了這些藥品的政府招標價與現進價,發現3000多個品規、9成基本藥物的招標價比市場價還要高,只有一成藥物的招標低于市場價。
劉寶林坦言,現在已經有人開始打進價差的主意。有人甚至跟他談判,在8.85元的中標價和1.78元的進價之間“做文章”。“我不能昧著良心賺這個錢,不然藥價會一片混亂。”
省衛生廳: 招標價只是一個參考價
對于基本藥物的招標價和進價的懸殊問題,省衛生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這的確是一個實際問題,物價部門在確定招標價的時候不可能完全考慮到所有情況,同一品種、規格的藥品也有廠家之分,當然質量也會有差別,基本藥物主要是價廉質高的產品。
但是招標價并非進價,也不是說,招標價多少醫院就要以這個價格購進,因為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目的就是降低藥價,而非抬高藥價,這顯然不現實,招標價只是一個參考價,目的是價格往下降,降到醫院可承受的價格為止。
◆分析 便宜藥進不了大醫院
加成致藥價虛高
為何政府在不停降低藥價,老百姓覺得看病貴卻沒有得到根本的緩解?劉寶林分析,藥價虛高的原因還在于加成機制。
按規定,大醫院進藥之后,最多只能加成15%,同濟、協和、人民醫院的負責人坦言,除去各種損耗,醫院在藥品上的利潤基本控制在13%左右。而盡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平均加成達到了46.9%,藥價仍然比大醫院低。“還是順加政策的作用。”劉寶林在提案中分析,順加政策帶來的后果就是,醫院寧愿進貴藥也不進便宜藥,因為順加15%只有基數越高,利潤才會越高。他舉例,如果大醫院以1.78元的進價進了頭孢呋辛拉,那即使順加15%,也只能賣2.1元,利潤空間變得很小。
劉寶林認為,在順價加價之前,醫院在最高價的限制下,可以通過與供貨商的談判,壓低進貨價格,以獲得較大的差價空間彌補醫院運營經費的不足,此時醫生個人收受回扣是會受到院方的嚴厲打壓的,因為收受回扣損害了醫院的利益;順價加價之后,醫院和供貨方會共同抬高進貨價格,因為價格越高,醫院獲利越多,這就是藥品招標、越招越高的原因。
◆建議 政府定個最高限價動態監管
采購差額歸醫院所得,政府以實際進價定期調整
既然加成導致藥價虛高,那是否可實行零差率政策?劉寶林認為,零差率、差別加價政策也是“抱薪救火”,因為零差率也需要政府對醫療機構實行補貼,最終補貼多少還得和藥品銷售的總價掛鉤,這樣醫院還是會盡量地多用藥、多用高價藥。差別加價也一樣,因為醫院、醫生和藥商從低加價率的高價藥那里獲得的絕對利益遠遠高于高加價率的低價藥。
“這種政策的最大問題在于把醫院理應獲得的‘明扣’和不應獲得的‘暗扣’混淆在一起,把醫院該賺的錢和醫生不該拿的回扣混淆在一起,把監管對象由易于掌控的少數院長變成了難以顧及的整個醫生群體,逼迫并保護賣藥的藥商、開方的醫生和監管處方的院長組成戰略同盟,合謀抬高藥價。在保證醫院在明處應該獲得的合理差價的同時,也保護了醫生在暗處不該拿的回扣,當然還包括寄生在藥價虛高利益鏈上的科室主任、藥劑科主任,還有醫藥代表、招標中介機構等。”
劉寶林認為,藥價虛高并非來自環節過多和所謂的環環克扣。他舉例說,目前我省選擇的政府統一配送的25家企業不可能完全覆蓋我省所有地區,特別有一些偏遠地區,這25家企業有去不了的,因配送增加的成本肯定要加在藥價上,而其余的600家藥品商業配送企業雖然沒有進入政府統一配送名單,但可低成本配送,因此要因地制宜。
劉寶林建議,政府制定藥品的最高零售價限價,應作為醫院銷售和醫保報銷的基準價,醫院零售價格不得高于此價格,采購藥品時醫院和供應商進行議價,具體采購價和最高零售價間的價差歸醫院所得。
同時,政府一定要對藥品價格實行動態監管,定期進行價格調整。醫院采用政府提供的信息管理平臺,可以顯示醫院的實際采購價格和進貨渠道,以此作為調價依據。政府嚴格監督基本藥物的質量、采購和使用、醫療機構處方行為等,嚴查商業賄賂,對違規行為進行重罰,這樣可以打破供貨商和醫療機構的利益聯盟,藥品購銷將走向規范,政府調整價格依據性更強、定價更合理,政府監管重點突出,也更有效,藥品質量安全更有保障。本報記者胡夢
◆他山之石 日本政府限價并監管藥價降了2/3
劉寶林介紹,以前鄰國日本也是實行順價加價15%的政策,結果引發醫療機構的“高價藥品偏好”,很快他們就改變了策略,采取自行購進,政府只管最高限價的模式,結果醫療用藥品的平均進銷差價率從1986年的23%下降到2004年的6.3%。藥價只有原來的三分之一。而日本也創造了兩個世界第一:世界人均藥品費用最低、世界人均壽命第一。同時,日本的藥品生產企業也從幾千家集中為幾十家,藥品批發配送企業也從以前的1300多家集中為現在的100多家。
日本的政府出臺一個最高限價,每年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如果調查結果發現定價過高則會調低限制,這樣一來,醫院也有足夠的空間獲得運行經費,患者也明顯感覺到價格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