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號稱當代“中醫食療第一人”的張悟本成了萬眾矚目的焦點。因張悟本提倡吃綠豆、蘿卜、長條茄子等,聲稱“每天一斤綠豆煮水喝,能治近視、糖尿病、高血壓,還能治腫瘤”,一時天下傳揚。坊間傳言,當前綠豆等農產品身價飛漲,與張悟本的宣講推動不無關系。
張悟本,自稱“出生于四代中醫世家,6歲起隨父學醫,臨床經驗二十余載”,“畢業于北京醫科大學臨床醫學系”、“北京師范大學中醫專業”,是“國家衛生部首批國家高級營養師”。他的書《把吃出來的病吃回去》,上市6個月銷售300萬冊,數月來高踞卓越、當當等圖書網站保健類圖書銷售榜首。從今年2月起,張悟本做客湖南衛視《百科全說》節目,知名度更是迅速攀升。據說其講座出場費已高達20萬元,他在北京的“悟本堂”坐堂,一個15分鐘完成的養生咨詢,掛號費高達2000元,被稱為“京城最貴中醫”,而預約號已排到了2012年。
5月26日,面對鋪天蓋地的質疑聲,張悟本及悟本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召開了一次媒體懇談會,會上堅稱“他是在2004年取得了衛生部高級營養保健師資質”,是“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藥科技合作中心的客座研究員,也是中醫藥科技合作中心的首席食療保健推廣專家”。
近些年來,從打雞血到養紅茶菌、煮綠豆湯,相似的場景不斷上演,主角換了一個又一個,狂熱跟隨的眾生卻不見減少。“神醫”們你方唱罷我登場:芒硝治病致人死亡的胡萬林,“每天吃一個紅薯可以保證不得癌癥”的臺灣“排毒教父”林光常,“聯合國科學與醫學雙博士”的劉太醫……如今,又出了一個張悟本。
張悟本一再強調自己從事的是營養咨詢,而非坐診看病,收取的也不是掛號費,而是咨詢費。這可能是吸取了“前人”的教訓:自己不是在行醫,自然也不存在非法行醫的行為了。然而他的書名:“把吃出來的病吃回去”,卻是一本對中醫經典《黃帝內經》進行解讀的書。
應該說,“把吃出來的病吃回去”是一個非常成功的理念,許多人幾乎是毫不思索地接受了這句話。因為在中國,類似“冬吃蘿卜夏吃姜,不勞醫生開藥方”的食療養生思想世代相傳,家喻戶曉,人們對此深信不疑。
中醫自古以來就有“藥食同源”的理論。這一理論認為,許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藥物,食物和藥物一樣能夠防治疾病,兩者之間很難嚴格區分。而中醫所用的中藥,多屬于天然藥物,包括動植物、礦物質等,與食物的來源是相同的。其中有些東西,只能治病,有些東西,只能作飲食之用,而其中的大部分,既可以治病,又可以食用,就稱為藥食兩用。比如橘子、花椒、山楂、杏仁等。食物的治療效果不及藥物那么突出,但是量的累積,也會帶來質的變化。
因此,在中醫的養生理論中,食養是一個重要部分。在中醫理論看來,天地是個大宇宙,人身是個小宇宙,人無時無刻不受天地的影響,所以中醫養生強調天人一體,效法自然,養生的方法要隨著四時的氣候變化,寒涼暑熱,做適當的調整。食物也有不同的品性,需要隨著氣候進行調整選擇,進行健康、平衡的飲食。幾千年來,中醫的養生及藥食同源理論深刻地影響了中國人的思想和行為,加之中醫本身存在著總結不夠的原因,不少領域都是處于含含混混的狀態,就給冒牌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機。
除了文化的原因,還有社會的原因。
現代社會中,生活節奏加快,人們精神緊張,經常處于亞健康的狀態。當前,保健類的圖書常銷不敗,《求醫不如求己》、《從頭到腳說健康》掀起養生保健風潮,各電視臺的養生節目備受追捧,都說明了人們對于養生保健的熱切要求。
另外,現代人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加上不健康的飲食,滋生了一大批高血壓、糖尿病等現代病。這些病某種程度上就是“吃出來”的。而當前,雖然我們的社會醫療保障已經有了很大進步,但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仍很突出,為一個感冒花費一兩千的事情并不鮮見。對于高血壓糖尿病這種慢性病,如果在
醫院醫治,那可真是要花費不菲。
在這種情況下,有人來跟你說,你吃些普通的廉價的食物就能治病,或者不得病,自然你很容易認同。加之各路媒體形形色色的宣傳攻勢,讓你覺得“喝綠豆湯、看張悟本”成了一種時尚。即便不相信綠豆湯能治癌癥,但綠豆清熱解毒的功能你也知道、認同,你很容易就接受了:不妨煮一碗喝喝?反正也毒不死人。
張悟本行騙犯法了嗎
那么,張悟本在《把吃出來的病吃回去》一書中提供了虛假的履歷和資格,是否屬于對讀者的欺詐?出版社是否應當對張悟本的身份進行核實審查?本報記者專程采訪了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曲三強。
曲三強說,張悟本在《把吃出來的病吃回去》一書中編造虛假履歷和身份資格的行為,無疑構成了對讀者的欺詐。至于其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則需要結合其他條件來考慮。從張悟本編造虛假履歷和身份資格的行為與其商業活動結合起來看,其欺詐性質不難認定。從這種意義上講,其“冒充身份并騙取利益”似乎更接近于“招搖撞騙”;不過,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的規定,“招搖撞騙罪”是指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也就是說行為人必須具有冒充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者職稱的行為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因此,在本案中需要進一步確定的是:“衛生部首批高級營養專家”是否符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者職稱”的情況。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則不能根據本條追究刑事責任。
曲三強介紹說,出版社對作者的身份情況及其作品的內容負有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的責任。2010年新修訂的《著作權法》第四條規定:“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國家對作品的出版、傳播依法進行監督管理。”世界各國的著作權法也都普遍規定了類似的“公共秩序保留”條款來解決這類的問題。不過,需要強調的是,在本案的情況下,如果出版社未能完善履行審查義務,其也只能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而不產生民事責任。
那么,如果讀者按照張悟本在《把吃出來的病吃回去》一書中提供的方法進行食療,導致病情惡化或延誤,張悟本是否應當負有責任?曲三強教授說,從法理上講,如果讀者按照張悟本在《把吃出來的病吃回去》一書中提供的方法進行食療,導致病情惡化或延誤,很難要求張悟本對其承擔法律責任。張悟本的《把吃出來的病吃回去》一書,只是提供了一種養生方法,其科學性的真偽并不妨礙其公開發表。從法律意義上說,是否具有科學性不是作品發表權的前提條件。至于公眾由于缺乏認知而采信某種說教和觀點,很難歸責于作品作者。當然,對于某些明顯倡導偽科學并容易導致公共危害的作品,相關的行政管理部門應該負有監管責任。
我們該信什么樣的中醫
張悟本的“把吃出來的病吃回去”用的是中醫的食療理念,可是,張悟本算不算中醫,還真得兩說著。他自己都聲稱是咨詢而不是行醫,似乎對醫師身份避之唯恐不及。更何況,中醫哪有“綠豆湯能治百病”這樣的方子?中醫認為,人的生命活動規律及疾病的發生都與自然界的各種變化(如季節氣候、地區方域等)息息相關,人們所處的自然環境不同及人對自然環境的適應程度不同,其體質特征和發病規律亦有所區別,因此即使在診斷同一種疾病時,也講究因時、因地、因人而異,豈能千篇一律。
近些年來,中醫在與西醫的競爭中處于窘境。但是,中醫在調理、時疫、傷科等方面的優勢又是西醫無法比擬的,比如前幾年的“非典”事件中,人們就奇跡般地感受到了中醫中藥的魔力。中醫的保健預防功能得到了公認。但是由于中醫本身的原因,比如“氣血”、“陰陽”、“經脈”這些不好理解掌握的專業術語,比如“把脈”這種全憑經驗不可言傳語達的診斷方式,都不利于宣傳并讓普通人了解到真正的中醫知識,而作為一種更重經驗的學術,行醫者能掌握多少真正有用的知識,也是魚龍混雜,出現張悟本之流渾水摸魚,也在所難免。這些嚴重損害了中醫的名聲———北京西苑醫院教授王國璽就建議,中醫藥管理局應該起訴張悟本,“以后西醫怎么看中醫,社會怎么看中醫,都要花很大力氣修補”。
2007年1月11日全國中醫藥工作會議上,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吳儀提出了開展中醫“治未病”工作的要求。這個“治未病”,也是中醫里養生的一個觀念,以預防為主。現在,喝“綠豆湯”也好,吃生泥鰍也好,都說明了群眾對中醫養生保健的強烈現實需求,中醫專家們應當借此機會站出來,多向普通群眾宣傳中醫的知識,尤其要重視剔除那些偽中醫、似是而非的東西。只有真正的專家占領了陣地,才能不給冒牌者以可乘之機。
在張悟本事件中,傳媒所起到的作用值得關注。給張悟本出書的,是正式的有資質的出版社;請張悟本走上電視講壇的,是影響力頗大的上星衛視;還有數不勝數的刊載介紹張悟本其人其事的報刊雜志……傳媒總是希望制造熱點,追逐熱點,以謀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在這個造神的過程中,媒體的監督作用何以不見了?為什么不多問個為什么,科學、理性都到哪里去了?中醫講辨證論治,怎么可能有包治百病的食物或成方?
政府和相關的行業組織也應反思。胡萬林的教訓還不深刻嗎?張悟本的歪說大行其道,為什么中醫界無人出來反對?一些被冒名的機構,是不是得了好處,要不何以不出來正本清源呢?
曲三強教授就說,在神化張悟本的過程中,電視臺、報紙等傳媒無疑發揮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而且類似的事件以往曾經多次發生。除了在輿論和道德方面應該對這些媒體的行為進行譴責以外,還應該根據包括《廣告法》在內的法律
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至于是否需要媒體與張悟本共同承擔其他法律責任,則要看如何認定張悟本行為的法律性質以及他們之間是否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共同侵權主體的構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