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0/6/21 0:00:00 來源:
未知
新醫改首輪藥品降價的風暴正聚集在醫藥業上空。
新醫改前,國家發改委已經進行了20多次的藥品降價,但藥品價格似乎陷入 “屢降屢高,屢高屢降”的怪圈。
上個月,央視曝光了“暴利藥”蘆筍片事件,出廠價僅15.5元的蘆筍片,到醫院賣出213元的高價。近日,媒體又曝光,30多個新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藥品價格虛高,某藥品去年售價還是93.5元,如今已提高至170元。
17日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對此公開表態,國家發改委已啟動對新進入2009版國家醫保目錄藥品的價格核定工作,正在進行成本和價格調查。對于進入國家醫保目錄前、企業突擊漲價的,將嚴格成本核查,屬于不合理漲價的,定價時一律不予認可;對于進入目錄后、政府定價前漲價的,將責令相關企業恢復原價。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國家發改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在控制漲價的同時,將配合招標采購,促進企業通過競爭合理降低價格。對于企業自主定價,正在研究“反暴利”的具體認定標準和程序,將依此打擊惡意抬高價格,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
在新醫改背景下,新一輪藥品降價風暴正在逼近。醫藥行業已經感覺到山雨欲來,端午節后17日、18日兩個交易日,醫藥股連續大跌。
取消“藥品單獨定價”遏制虛高藥價
“《藥品價格管理辦法》的出臺將會對藥價進行比較全面地調整,對行業將有深遠的影響。”中國化學工業制藥協會秘書長周燕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端午節放假前,協會已經把收集到的國內藥企反饋的意見和建議提交給政府。
近日,國家發改委向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中國中藥協會等七家協會和部分藥企下發了《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下稱《征求意見稿》 ,并征求行業意見。
《征求意見稿》稱,藥品價格管理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三種形式。其中,列入國家基本醫保藥品目錄的藥品以及具有壟斷性生產、經營特征的藥品,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其他藥品實行市場調節價。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取消以往政府指導價中的“藥品單獨定價”。
國內某藥企負責人向本報記者透露,這類藥品往往價格虛高。原研藥比國內同等藥品的價格要高出幾倍甚至幾十倍,國內藥企單獨定價的獨家品種虛高驚人,上個月媒體曝光的蘆筍片就是單獨定價的藥品,利潤率高達1300%。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認為,由于物價部門難以掌握和控制藥品生產過程,對藥品缺乏有效監控機制,以及一些地方政府為了局部利益,也愿意將藥品價格定高一些(更多新聞來源E路有你)。機制不健全與各方利益共同作用,導致了部分藥品出廠價格過高。
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對藥價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已向重點城市和藥價問題多發的城市派出調研小組,對政府指導價的藥品、特別是以往單獨定價的藥品,進行生產成本和市場價格的全面調查。
嚴控藥品加價全程
醞釀新一輪降價
在《征求意見稿》中規定,除了零售價格,藥品的出廠價和流通加價也都將成為政府監管的對象。為此,《征求意見稿》制定了詳細的期間費用率、流通差價率、銷售利潤率。“三率”將藥價從出廠價到零售之間各環節的差價率都作出詳細規定。
業內人士透露,藥品經營者為牟取暴利,在流通過程中大做文章,層層加價,以相當于成本數十倍的價格向醫院售藥,進而導致相當一部分藥品的零售價居高不下。
此次《征求意見稿》嚴格設定了流通環節的差價率(額)核算標準,對低價藥品給予高的加價率,而對高價藥品給予低加價率,以控制藥價。藥品按照含稅出廠(口岸)價格被分為0至5元、5元至20元、20元至100元、100元至500元、500元至1000元、1000元至1萬元、1萬元以上等7個檔次,對應的最高流通差價率(額)依次為40%、30%+0.5元、25%+1.5元、20%+6.5元、15%+31.5元、8%+101.5元和901.5元。
同時規定,麻醉和一類精神藥品從出廠到銷售給醫療機構的最高流通差價率為35%;全國性批發企業銷售給區域性批發企業的最高流通差價率為15%。
為避免生產企業獲取暴利,《征求意見稿》還分類別規定了藥品生產企業的最高銷售利潤率核算標準。銷售利潤率最高為23%,而普通藥只允許為12%。
中信證券醫藥行業研究員姚杰認為,《征求意見稿》將流通加價率和利潤率都設置了上限,從而倒逼當前中間環節重重設卡的流通體制。剔除不合理的流通環節加價,將引發醫藥行業的降價風暴。
“由于這次藥價調控是在新醫改的背景下,與公立醫院改革同步推進,這將有望打破‘屢降屢高,屢高屢降’的降價怪圈。”姚杰說。(來源:中國經濟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