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0/12/9 0:00:00 來源:
未知
按照《湖南省公立醫療機構網上
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試行)》的有關規定和第八次藥品集中采購聯席會議確定的有關原則,以及湖南省藥品集中采購管理辦公室《關于請核準2010年縣及縣以上公立醫療機藥品集中采購中標藥品最高零售價格的函》(湘藥管辦函〔2010〕23號)和《關于請核定部分中標藥品最高臨時零售價的函》(湘藥管辦函〔2010〕24號)確定的14996個中標藥品的中標價格,經我局組織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審核,確定了2010年度我省縣及縣以上公立醫療機構14788個中標藥品臨時最高零售價格,現予發布,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發布的2010年度我省縣及縣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集中采購中標藥品臨時最高零售價格為最高限價,各醫療機構不得高于臨時最高零售價格銷售藥品。
二、本次發布的臨時最高零售價格是根據湘藥管辦函〔2010〕23號、24號文件所確定的范圍,嚴格按照省藥品集中采購管理辦公室、省藥品集中采購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審定后由我局8月31日發布的2010年度縣及縣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集中采購藥品投標報價指導價的通用名、劑型、規格、質量層次執行,超出此范圍的按相關規定不予發布。
三、根據中標價格和《湖南省網上集中采購藥品價格管理辦法》(湘價醫〔2009〕170號、湘價醫〔2010〕43號)規定的差別差率計算了各醫療機構執行的臨時最高零售價格。對于其中政府管價藥品中的中標藥品的臨時最高零售價格,超過國家和省規定的最高零售價格,將其降到最高零售價格。
四、根據中標價格和差別差率計算的各醫療機構執行的臨時最高零售價格,對于同一生產
企業、同一通用名、同一劑型的不同規格和包裝存在差比價倒掛和明顯不合理的,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組織人員按照統一原則對38個中標藥品的臨時最高零售價格進行了相應調整和理順,臨時最高零售價格另行發布。
五、按照國家發改委的相關規定,我局對一批省增定價藥品生產成本、銷售價格進行了核查(湘價醫〔2010〕73號),由于部分企業未及時報送資料,我局于8月20日進行了催報(湘價醫〔2010〕119號),但至今仍有部分企業未報送資料。為避免成本、價格不實,對相關企業7個中標藥品不發布臨時最高零售價格,作廢標處理。
六、由于投標報價指導價、質量層次等不匹配和企業報價高于政府最高零售價等原因造成本次未發布臨時最高零售價格的163個中標藥品,省藥品集中
采購管理辦公室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后,我局再另行發布臨時最高零售價格。
七、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本公告價格執行后,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應切實負責,強化對本區域范圍內縣及縣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集中采購藥品價格的監管,發現違反規定差率加價、超出臨時最高零售價格銷售藥品等違反價格政策的行為,要及時查處并向媒體公開曝光。
二○一○年十二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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