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0/12/10 0:00:00 來源:
生意社12月10日訊 財政部社會保障司有關負責人就財政部門落實《
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答記者問
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可享受與公立醫療機構同樣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各級政府購買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服務;強基層、建機制,中央財政近期下撥補助資金5.5億元,專項用于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辦醫。
1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準入、執業、監管和發展四個方面明確了相關政策措施。
財政部社會保障司有關負責人近日回答本報記者提問時表示,下一步,各級財政部門將認真貫徹《意見》精神,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項財政稅收優惠政策,加大投入,繼續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醫療衛生機構,促進其持續健康發展,推動社會力量為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社會辦醫可享一系列財稅優惠政策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意見》提出在稅收管理、政府投入、機構準入、性質變更和退出等方面,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均可享受一系列優惠政策。
第一,在稅收管理方面,《意見》要求落實非公立醫療機構稅收政策。
對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可享受與公立醫療機構同樣的稅收優惠政策:一是對其按照國家規定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各項稅收。二是對其取得的非醫療服務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部分,經稅務部門審核批準可抵扣其應納稅所得額,就其余額征收
企業所得稅。三是對其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四是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五是鼓勵對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進行捐贈,符合稅收法律
法規規定的可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對社會資本舉辦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可享受以下稅收優惠政策:一是免征營業稅。二是在3年內,對其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三是在3年內,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
另外,在機構準入方面,《意見》要求稅務等部門按照其經營目的,明確經營性質,依法進行登記,執行相關政策,分類進行管理。
在機構性質變更和退出方面,《意見》規定:社會資本舉辦的營利性醫療機構轉換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依法辦理變更手續后按規定分別執行國家有關價格和稅收政策;非公立醫療機構如發生產權變更,對已舉辦較長年限的,允許收回相關投資;非公立醫療機構如發生停業或破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網站聲明:
1、本網部分資訊為網上搜集轉載,為網友學習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業用途,且均盡最大努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第一時間與本網站聯系,聯系郵箱:tignet@vip.163.com 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妥當處理。對于本網轉載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虎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虎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虎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