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價不同已經是常見的現象。但是在不同醫院也出現了同種藥品價格相差3.4倍的情況。這讓買藥的市民感到有些不解和氣憤。這位南京市民將他在兩家醫院的用藥收據上網“曬”了出來。記者在采訪相關部門后獲悉,這兩種藥價竟然都是“合乎規定”的。市民由此質疑,藥品的利潤到底有多大?
兩家醫院
藥價相差3.4倍
前后相差一個月,南京一位市民在兩家不同的醫院相同品牌、廠家、規格的藥,價格卻相差3.4倍。
這位市民3月9日在解放軍第八一醫院開了一盒氯雷他定片,里面就6個小白顆粒的藥,每顆10毫克,價格是3.9元,算下來平均每顆藥是6毛5分錢。
可是這位市民怎么也沒想到這么便宜的藥居然在其他醫院會“發威”。
3月31日,這位市民的家人在家門口的小醫院仁康醫院同樣也開了一盒氯雷他定片,回家比對一下價格后,一家人感到有些氣憤,在仁康醫院開的氯雷他定片居然是17.2元,是3.9元的4.4倍。現在一顆藥都要趕上一盒藥了。
猜想是不是不同廠家的藥呢?于是他們仔細對比,結果完全一樣,廠家,批號,生產日期,截止日期,條形碼,什么都是一樣的,最后才發現唯一不同的就是盒子側面顏色深淺有點區別。
經過記者核實,這位市民所用的氯雷他定片是江蘇黃河藥業生產的。為何這同種藥差別這么大?而在黃河藥業的網站上,記者也看到氯雷他定片的零售價是17.20元。
調查
一種藥兩身份,兩種藥價都“合法”
南京市物價局經過查詢發現,這種規格的氯雷他定片,屬于政府定價藥物,制定的最高零售限價為17.2元。而在江蘇省公布的基本藥物目錄里,恰好也有這種產自黃河藥業的氯雷他定片,定價為4.6元。物價人員表示,這種藥物不屬于國家公布的307種基本藥物目錄,而是江蘇省結合實際增補的292種基本藥物之一。
基本藥物制度的藥物價格,原則是既要讓老百姓買得起,又不至于讓藥企虧本。那政府定價的最高零售限價為何高達17.2元?
差價:研發費用預留
“這其中因素比較復雜。”一名業內資深人士透露,藥品的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幾點:原料花銷、管理成本、營銷成本和研發成本。其中,研發成本較大。在國內,藥企自行研發的原研藥數目較少,大部分藥企出不起購買國外原研藥配方的專利費用,也沒有相應的技術和能力去自行研發藥物,因此藥企就根據模仿原研藥的成分,制作出“仿制藥”。雖然治療效果沒有原研藥那么好,但基本效果還是有的。
“仿制藥”與真正的原研藥相比省去了大量的成本。但國家在制定藥物最高零售限價時,還是要把
企業的研發成本考慮進去,鼓勵藥企自行研發藥物,“如果不考慮研發成本,對藥企的長遠發展更不利”。
差價:中間環節分食
這就可以解釋,為何這樣一盒氯雷他定片,基本藥物目錄與政府定價之間有如此大的差額。這12.6元的差額,其實是作為藥企的研發成本預留的。實際上,由于國內藥企往往缺失了“研發”環節,同時競爭激烈,為了能加大銷量,藥企的出廠價往往被壓得較低,這豐厚的“蛋糕”往往被“拱手送人”。“送”給了誰?這名人士透露,除去中間商,
醫院占了一部分,某些“個人”(指給醫生回扣)也占了一部分。
基于這種現狀,國家和省政府出臺基本藥物目錄,干脆刨除了這份“研發利潤”,因此一些藥物的價格與政府定價相比優惠了許多,出現12.6元的差價也就不奇怪了,“這種情況是有點不合理,但合法。”
而有醫院賣出了3.9元的低價,甚至比基本藥物目錄還便宜,有可能是這家醫院本身
招標到了特別便宜的價格,也肯讓利給老百姓。這名人士同時認為,雖然同樣的藥物在兩家醫院賣出了這么大的差價,但并不具有代表性,“賣3.9元的醫院其他藥未必便宜,賣17.2元的醫院其他藥未必貴。”(作者:沈曉偉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