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1/8/11 0:00:00 來源:
未知
我們以常見政府管制醫療服務價格,但不管制藥價為例。政府規定診療費用(掛號費)的標準價格,但醫生(醫院)卻可以考察患者收入差別,利用醫療上的信息不對稱,開藥來收回醫療服務管制上的“損失”。
現在政府意識到不僅要管制診療服務價格,同時管制藥品最高零售價。那么醫生(醫院)可以通過數量增加來化解,過度用藥、濫用藥現象開始出現并泛濫,而患者開支不會有任何下降。
接著,政府進一步管制醫院藥品的購銷加價率,規定其不能超過15%。利用藥品采購上的買方壟斷地位,醫院和藥品供應商合謀抬高藥品采購價,把過去50元采購價提高到173元,醫院加價15%以199元的零售價銷售,虛增的123元采購價中大部分以返利回扣形式返還給醫院及醫生。由于名義批發價提高,藥品供應商要么多繳稅,要么倒賣發票以偷稅漏稅,由于返利特別是回扣需要以現金形式支付,醫藥企業需要洗錢以獲得現金,送回扣需要大量醫藥代表。總之,加價率管制的結果是,患者的醫療費用并沒有下降,而醫院(醫生)的收入下降了,社會資源浪費更多了。
政府決定將原來的統一加價率改為差別加價率:低價藥高加價率,高價藥低加價率。
醫院(醫生)和醫藥企業規避的一種辦法是,醫藥企業為醫院提供所謂低價藥:原來一支注射劑有效成分1毫克,一次注射一支,150元一支;現在一支有效成分0.2毫克,一支30元,一次注射五支;“低價藥”出現了,可患者藥費負擔一點也沒有下降,社會資源浪費更多了。
現在政府規定折扣返利不合法。于是出現了藥品公司新的“返利”方式,比如資助醫院蓋大樓、買設備,資助醫院的醫生培訓和學術交流,資助醫院領導和醫生出國,資助醫院科研活動。還有一種返利方式,醫院拖欠藥企藥品采購款往往長達半年到一年,意味著醫藥公司為醫院貼息一年。
政府進一步增加管制,開始限制單處方開藥量,醫院(醫生)應對措施是增加處方數。于是政府進一步限制均次門診費用,醫院(醫生)應對措施是,此前沒有均次費用限制時,一次給患者開一周用藥量,現在一次只開兩天用藥量。均次門診費用管制前,患者一周去醫院一次,均次門診費用管制后,患者一周要去三次醫院。患者實際支付的醫藥費用一點也沒有減少,麻煩和辛苦卻增加了。
為遏制過度用藥,政府又管制醫療費用中藥品費用所占比重。沒有這個管制前,醫生收患者5元掛號費,開995元的藥,藥占比達到99.5%,有了管制后,醫生收患者5元掛號費,開495元的藥,然后讓患者做一個500元左右的檢查。患者支付的費用還是1000元。也就是說,政府的這個規定不但沒有降低反而增加了患者的醫療負擔。最近幾年醫院的藥費比重在下降,檢查費比重在上升。
降低患者醫療負擔的根本措施是消除公立醫院在醫療服務和藥品零售市場上的壟斷地位。在消除這一壟斷過程中,應盡快取消現有對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的各種管制措施。同時應致力于完善醫保付費機制,以此控制醫療費用。因為,醫保的壟斷買方地位可成為制約公立醫院壟斷賣方地位的有效手段。前提是醫保機構建立了較完善的治理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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