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1/12/3 0:00:00 來源:
未知
[世華財訊]近日,發改委發布《藥品差比價規則》,對相同成分,不同名稱不同包裝材料的藥品,遏制其變相漲價的空間。此次,藥品差比價管制針對的是仿制藥,而對專利藥、原研藥和品牌藥等高價藥影響有限,此舉將使仿制藥告別高利潤時代。
12月1日,發改委發布《藥品差比價規則》(以下簡稱《規則》),進一步規范藥品價格,監管藥價的舉措正在加碼。
這次《藥品差比價規則》的重點在于,防止相同成分,不同名稱不同包裝材料的藥品變相漲價。這是國家發改委對藥品定價和不同劑型藥品之間價格加以規范的訊號。
這次發改文發文,政策的對象只是政府定價范圍內產品,企業自主定價產品(如非醫保目錄產品、二類疫苗等)不在規則管制范圍,特別提醒中藥注射劑不在劑型差比價范圍;其次,部分劑型、品規、包裝差比價的價差范圍較05年的試行版有所縮小,縮小范圍整體在 5~10%之間,而大部分藥品的中標價格與最高零售價有一定空間,政策實際影響相對有限。相反,不同劑型(如片劑、膠囊之間)的差比價是整個差比價中影響最大的部分。近期,媒體也頻頻報道利潤大2000%,6500%的基礎藥品,出廠價是幾毛錢的,賣到10元左右,幾塊錢的成本價,即可造就接近百元的價格。此外,近年來,藥品劑型、規格、包裝材料和形式不斷翻新,一些企業通過改換劑型、規格或包裝等逃避價格監管變相漲價,加重了社會醫藥費用負擔。而近期,發改委調整藥價的政策正在密集出臺。幾天前,發改委還發布了《藥品出廠價格調查辦法(試行)。現在是《藥品差比價規則》,想必是對媒體反應信息的一個回饋,也是對問題的重視及醫藥政策的進一步完善。
藥品差比價,即藥品因劑型、規格或包裝等不同形式而形成的價格之間的差額或比值。按照差比價規則,同種藥品不同劑型規格品,應當以代表品價格為基礎,按照規定的差比價關系制定價格。
所謂同種藥品,即是有效成分相同的藥品。“差比價規則”明確規定了同種藥品不同劑型、規格或包裝之間最高零售價格的核定原則和方法。如一種化學藥品,代表品是0.5克的片劑,最高限價2元錢,那么其不同劑型、規格、包裝的價格都要以這個2元為基準價,根據不同比值定價,就不會再出現改頭換面之后價格高得離譜的情況。
目前,仿制藥占國內藥品市場一半份額以上。連續多年來國家醫保目錄內藥品二十幾次降價,造成一些企業通過改換劑型、規格或包裝等逃避價格監管變相漲價,加重了醫藥費用負擔。
藥品差比價管制針對的是仿制藥,而且是國家醫保目錄品種,總數量只有不到2200種;而大醫院臨床常用的藥品有近萬種,且都以專利藥、原研藥和品牌藥為主,這些高價藥體系是推高藥品費用的大頭,但現在的藥價管理對高價藥體系作用很有限。
以頭孢曲松鈉粉針劑為例,其原研廠家為羅氏制藥,國內仿制藥眾多,按照現有的藥價管理,1克的頭孢曲松鈉粉針劑原研藥羅氏芬與仿制藥之間價差9倍。而藥品招標中,羅氏芬仍執行原研藥質量層次,仿制藥在最低的質量層次,仿制藥經過價格廝殺后,最終兩者的實際價差有幾十倍。
《規則》的正式實施,將進一步增強政府定價的科學性和透明度,對規范藥品價格行為,抑制企業通過改換劑型包裝、變相漲價將發揮重要作用。此外,按照前期公布的日程,12月1日起發改委還將對其定價范圍內的藥品開展出廠價調查
《規則》明確規定了同種藥品不同劑型、規格或包裝之間最高零售價格的核定原則和方法:一是要求同種藥品不同劑型和規格的價格應當以代表品為基礎,按照規定的差比價關系核定,其中代表品按照臨床常用、價格合理、成本和供求狀況具有典型性的原則選擇;二是相同有效成分的藥品,不得以名稱不同、包裝材料不同等為由,制定不同價格,防止企業通過變換名稱變相漲價;三是規定了臨床常用劑型之間的比價關系,防止企業通過變換劑型不合理漲價;四是規定了不同含量、裝量、包裝數量之間的比價關系,防止企業通過變換規格包裝不合理漲價。
醫改成果
醫改實施以來,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覆蓋城鄉居民,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取得初步成效,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升服務能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積極推進,醫改的成效逐步顯現。
目前,保障范圍正從重點保大病逐步向門診小病延伸。今年,各級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多數地區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5%、60%和60%。隨著城鄉救助制度不斷完善,救助對象逐漸從五保、低保對象擴大到其他特殊困難群體,截至9月底,今年已累計資助4912萬人參保參合,直接救助1026萬人次。
基本藥物制度是本次醫改提出的一項新制度,旨在保障基層用藥安全有效、方便可及。基本藥物制度首先在基層實施,確定了307種針對基層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藥物。據了解,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6006個政府辦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了基本藥物制度,占總數的51%。零差率銷售后的基本藥物價格平均下降30%左右。
“大病拖,小病捱,重病才往醫院抬”,一句順口溜道出了我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薄弱。農村醫療衛生資源不足,基層服務能力不強,使原本可在基層治療的小病也要到大醫院看,加劇了看病難、看病貴。
2009年,包括健康檔案管理在內的9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面向城鄉全體居民免費提供。目前,已有36%的城鎮居民和24%的農村居民擁有了健康檔案。針對嚴重威脅群眾健康的重大疾病,在現有結核病、血吸蟲病等防治項目基礎上,15歲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補種等7項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也已啟動實施。今年開始,還啟動實施了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建設規劃。
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有序推進: 一是推進建立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使公立醫院有更多的精力攻難關、上水平,使基層有更強的能力保基本、治小病;二是創新公立醫院內部管理機制,以病人為中心優化診療流程,規范醫療行為,改善群眾就醫環境和感受;三是積極開展公立醫院管辦分開、政事分開、醫藥分開、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和完善補償機制等改革探索;四是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促進衛生資源合理配置。
醫改實施以來,中央財政醫療衛生支出累計達2490億元。
醫藥體制改革難題
按照我國現行的藥品集中招標辦法,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必須實行競價采購,價格由當地的省級藥品集中采購管理辦公室審定公布。這個審定公布的價格叫做中標價,而中標價是醫院采購藥品的最高限價。同時,醫院實行的是藥品加成政策,每一種藥都可以在進價的基礎上加價15%賣給患者。
藥品從出廠到醫院之所以會產生如此高的中間利潤,關鍵在于中標價如何確定,藥品中標價的制定過程是影響藥價高低的決定性因素。
那么,頗受社會各界質疑的藥品中標價究竟是如何制定出來的?各地藥品集中采購和招投標管理部門,對這個問題都是諱莫如深,不愿多講。
據悉,整個藥品投標和定價的工作并不是由藥廠來運作的,而是由專業的醫藥代理公司負責操作。“一種治療婦科病常用藥出廠價是7元,中標價是56元,醫院零售價是64.4元,中間利潤超過了800%。”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出廠價只有7元的藥,中標價之所以能定到56元,是因為遵循了所謂的“潛規則”。
在藥品中間利潤分配過程中,醫藥代理公司、醫院、醫生等各個環節的分配比例基本是固定的,只有抬高中標價,從而抬高中間利潤,各個環節才能從中獲得更大的利益。因此,這些藥品的中標價比出廠價高出幾倍、甚至幾十倍的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
醫改過程,牽涉到很多方面的利益,政府的利益、人民群眾的利益、醫院的利益、醫生的利益、藥品生產企業的利益,藥品流通企業的利益。如何處理這多方面的利益,其實是一種博弈。而如何平衡好六方的利益,成為這場改革是否能推動下去的核心點所在。
網站聲明:
1、本網部分資訊為網上搜集轉載,為網友學習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業用途,且均盡最大努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第一時間與本網站聯系,聯系郵箱:tignet@vip.163.com 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妥當處理。對于本網轉載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虎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虎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虎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