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5月19日訊 記者了解到,4月下旬和5月上旬,滕州市藥監局開展了保健食品專項治理活動,涉及4家企業的11種產品,核實后發現根本不存在相應企業,屬于假冒保健食品。
齊魯晚報4月18日C07版曾報道的《輕信野廣告,買到假藥品》,市民網購到標示生產廠家為廣州市美姿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新長甲百消丹,服用后無效果,引起了廣大市民和滕州市藥監局的關注。
為此,滕州市藥監局開展了食品藥品監管法律“六進”及保健食品專項治理活動,群眾紛紛拿出購買的產品進行鑒別。執法人員發現一大批假冒保健食品,這些產品包括:標示生產單位為深圳保和堂醫藥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的金雞膠囊、腸炎寧膠囊、萬通筋骨膠囊、慢嚴舒檸清喉利咽膠囊、催乳寶牌催乳膠囊、頸肩腰腿痛膠囊;深圳騰達醫藥生物有限公司的前列舒康膠囊;深圳康樂美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婦科千金膠囊、百婦炎凈膠囊、回奶寶膠囊;九芝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六味地黃丸,上述產品經標注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局核查,上述企業不存在,因而均為假冒產品。經了解發現,上述產品均為群眾通過網購方式購得。
據滕州市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不法商家利用消費者對于保健食品概念的模糊,將其當作藥品來出售,欺騙廣大消費者。保健食品是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可見,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保健食品更不能替代藥品。
滕州市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保健食品有專門的保健食品標志,俗稱“藍帽子”,其下方印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批準文號的標識方式為“衛食健字(××××)第×××號”、“國食健字G/J+四位年份代碼+四位順序號”。無論是保健食品還是藥品,一個批準文號,只能對應一種產品。此外,市民在購買保健食品時,一定要索要購貨憑據或發票,作為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