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工商局30日在其官網公布該市流通環節生豬產品抽檢情況,結果顯示,廣州增城荔城街興發市場一豬肉檔所售的豬肝被檢出“瘦肉精”萊克多巴胺。人食用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組織會出現中毒癥狀。
廣州市工商局近日對市場上銷售的豬肉、豬肝等生豬產品進行抽檢,共抽檢樣品72批次,檢驗項目為瘦肉精(β-受體激動劑:特布他林、西馬特羅、沙丁胺醇、非諾特羅、氯丙那林、萊克多巴胺、克倫特羅、妥布特羅、塞布特羅、溴布特羅、馬布特羅、馬賁特羅和噴布特羅),經檢測,合格71批次,合格率為98.61%。
記者在不合格產品名單中看到,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興發市場吳秀清豬肉檔銷售的豬肝被檢出萊克多巴胺項目不合格。
萊克多巴胺是一種人工合成的β-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可以加快禽畜生長速度,降低酮體脂肪含量,提高瘦肉率。萊克多巴胺的殘留主要在動物內臟,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組織被人食用后,會出現中毒癥狀,對患高血壓、青光眼、糖尿病、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的危害更大。
廣州市工商局表示,根據相關規定,萊克多巴胺等“瘦肉精”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而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公告,中國境內禁止生產和銷售萊克多巴胺,本次在增城區農貿市場中抽檢的豬肝樣本中檢出萊克多巴胺(1.7μg/kg),違反了農業部176號公告的禁用要求。
廣州市工商局已對檢測不合格的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立案查處等措施,以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該局同時提醒消費者,在選購生豬產品時要注意觀察色澤,如發現顏色不正常、不自然的產品,應慎重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