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醫改是世界性難題,但除中國外,目前,沒有一個國家將醫改重點放在藥品上。在歐美國家,藥品費用占醫療費用的比重幾乎沒有超過20%的,除我國外亞洲國家沒有超過30%的,而我國的這個比重在45%左右。這與我們現行的相關藥品政策不無關系。筆者認為,治理公立
醫院藥品費用居高不下和基層醫療機構部分藥價虛低的有效辦法,不是通過簡單的“唯低價是取”的做法和零加價率管制所能夠解決的;恰恰相反,這些政策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回扣現象向基層醫療機構蔓延。治本之道在于盡快推進管辦分開,消除公立醫院壟斷地位、推進醫保付費改革。而從完善基本藥物采購、使用、報銷支付政策,以及改革藥價政策切入,簡單易行,建議如下:
改革基本藥物報銷政策目前政策下,因基本醫療病種目錄缺位,造成基本藥物的確定沒有邊界,衛生部確定307種基本藥物,全國多地反映不夠用,普遍大幅增補。在沒有界定邊界的前提下,進入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是永遠不夠用的,而政府的財政資金是有限的。
建議農民、居民、城鎮職工在看病就醫時,使用307種國家基本藥物,費用由醫保(“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和城鎮職工醫保)全額報銷,所需資金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直接補貼到“新農合”和城鎮職工醫保;地方增補的基本藥物品種,也由醫保全額報銷,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負責,直接補貼給“新農合”和城鎮職工醫保,財政補貼仍然采取“新農合”做法,按參保人頭補貼。這樣,中央與地方政府權責明確,中央保證307種基本藥物,地方政府可以根據自身財力,有多少錢辦多少事,自行增補,地方將不會再在增補目錄問題上與中央有分歧意見,實現政府滿意;對農民、居民而言,基本藥物實現高比例報銷后,自然亦會大大提高其滿意度;對醫院、醫生而言,政府針對醫療機構的補償政策到位,自然會減少醫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