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2/7/4 13:26:29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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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打假成效顯著 懲治力度還需加大
2012年06月19日08:34醫藥經濟報作者:李瑤 6月15日,打擊生產銷售假藥部際協調聯席會議第四次全體成員會議在京召開。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等13部委的相關領導結合本部門的職責,就目前在打擊生產銷售假藥部際協調聯席會議制度框架下的工作情況和下一步如何推進工作作了發言。
據悉,打擊生產銷售假藥部際協調聯席會議制度自2009年成立以來,通過各成員單位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目前已經呈現出全社會共同關注、各部門共同打擊生產銷售假藥的良好局面。
SFDA局長尹力在會上指出,2011年,全國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違法違規行為。據統計,全國共出動食品藥品執法人員24萬人次,查處藥品案件近19萬件,涉及物品總值3億元,罰款金額4億元。隨著與公安部門執法銜接工作的深入開展,多數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有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共移送司法機關785件。
2012年,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繼續加大打擊制售假藥案件執法力度。前5個月,全國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共查處藥品違法案件29615件,涉案金額27737萬元,移送公安機關處理669件,配合公安機關搗毀制假窩點769個。部分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深入開展了打假協作機制的探索研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尹力同時指出,隨著打擊制售假藥工作不斷深入,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也愈發顯現出來,如利用互聯網宣傳、黑窩點生產、通過郵政快遞方式銷售假藥問題依然嚴峻;目前藥品銷售渠道,特別是農村及城鄉結合部的藥店、醫療機構存在銷售假藥的現象比較突出;目前對上述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不足。
據介紹,2011年2月25日,全國人大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將制售假藥犯罪從“結果犯”轉為“行為犯”,降低了生產銷售假藥入罪的門檻,加大了打擊力度,但因為假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證據難以取得,因此對生產銷售假藥犯罪分子的量刑仍存在偏低的問題,其法律處罰力度不足,對犯罪分子的懲處力度與其造成的嚴重危害不相符,對生產銷售假藥行為震懾力度仍不夠大。
“取證比較難,法律對制售假藥犯罪的震懾力不夠,也是犯罪分子鋌而走險的原因之一。”尹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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