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行業監管新政的不斷推進,藥品生產企業銷售模式是否需要轉型以及如何轉型,成為藥企必須認真思考、慎重決斷的一個現實、迫切的問題。
普遍存在的“底價招商代理銷售模式”死亡是必然的。筆者同意業界大多數同仁的看法,底價招商代理銷售模式有兩條轉型出路,一是學習外資企業,在各省建立專業辦事處和招聘醫藥代表管理公司藥品推廣工作,即直營辦事處銷售模式;二是將現有代理商轉變為企業的“準醫藥代表”,根據產品在各省招標中標價格,直接開票給當地商業配送企業(所謂“高開票”),依據銷售業績,代理商從生產企業提取銷售傭金作為市場運營費用,即傭金制代理銷售模式。
學術營銷成共識
對于大多數中小制藥企業來說,從“底價招商代理銷售模式”一步跨入“直營辦事處銷售模式”非常困難。原因有三:1.人力資源不匹配。因為無法在短時間內招聘到符合要求的、數量較多的銷售管理人才和合格的醫藥代表,或者說,因為國內中小企業的薪酬待遇水平遠遠低于外資企業,招聘不到高素質的基層銷售代表和管理人員。
2.資金不匹配。在直營辦事處銷售模式體制下,陡然增加的每月固定支出(如人員工資、社會保險、差旅、房租、通訊和交通等等)和可變支出(市場開發與維護、政府公關等等)不是一筆小數目,新產品上市初期(導入期、成長期初期)的財務虧損是許多中小企業老板們無法忍受的。
3.資源不匹配。藥品從工廠生產出來進入醫院銷售,通常還需要領取兩張牌照,即省級招標中標和醫院藥事委員會審查通過。中小企業在底價招商代理銷售模式下,幾乎沒有完備的政府事務部,類似物價備案、招標公關等政府事務公關工作都交由代理商代勞,企業在各地沒有建立起有效的政府資源。另外,大量的醫院開發和臨床上量也需要廣泛的醫院人脈資源。在中小企業,這些政府資源和醫院資源非常匱乏。
因此,對于大多數中小制藥企業來說,從“底價招商代理銷售模式”轉型到“傭金制代理銷售模式”是當前行業監管新政下最現實的銷售模式選擇。盡管如此,無論銷售管理模式怎么轉型,逐步建立自己的學術推廣體系、走品牌建設的學術營銷模式,已經成為眾多營銷專家和藥企管理者的共識。
有專家認為,學術推廣是指藥企基于科學和循證的原則,提煉產品的治療方案和特點,通過多種方式與醫生進行科學、有效的溝通,幫助醫生實現診療方案最優化,從而實現患者利益的最大化,其終極目的是建立醫藥企業的品牌優勢,從而體現企業的位置優勢,反映企業的綜合實力。筆者認為,學術推廣可以聚集大量優秀的臨床專家,通過傳遞準確的產品醫學信息,指導臨床醫生安全、合理用藥;通過樹立產品品牌進而建立企業品牌,實現企業產品規模化銷售。
推廣活動猶如舞臺劇
既然大家都認識到了學術推廣的重要性,不少企業也在探索、推進學術推廣模式,為什么很多企業總是感覺投入產出效果不明顯甚至無效果呢?筆者認為,一個關鍵的問題是:絕大多數中小藥企的學術推廣體系建設有問題,即推廣體系構造、學術推廣構成和管控體系等三方面有問題。
推廣體系構造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建設,即企業推廣隊伍、產品推廣內容和推廣專家集群:
1.推廣隊伍建設是學術推廣體系建設的基礎,即真正建立起市場部(或學術部、醫學部),該部門由一批醫學、藥學等專業出身的人才構成,包括產品經理(產品專員)和/或推廣經理(推廣專員)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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