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2/8/14 13:44:25 來源:
未知
基本藥物加價是“不得已而為之”?2012年06月27日16:43大眾日報
2009年,基本藥物制度推行后,藥品售賣“零差價”,成了對高藥價不滿人們的一種精神寄托。3年后的今天,這一降低藥價、造福民眾的舉措,卻在推行中遇到了問題。基本藥品在鄉鎮衛生院被加價出售的情況頻出,100%的加價率不稀奇,700%的加價率也能出現。

基本藥物在基層醫院屢次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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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新聞中,一位衛生院的負責同志說,推行基本藥物制度“和之前的藥品利潤肯定是沒得比的。醫生收入和醫改之前相比也是要少一點”,因此“衛生院運轉存在困難”;另一衛生院的負責同志則認為,“如果基層衛生院基本藥物亂加價現象存在的話,那原因便是‘零差價’推行后,衛生院經營困難不得已而為之。”
應該承認,推行基本藥物制度使基層衛生院和診所利潤減少是事實,但是“零差價”并不是“零利潤”,也就是說還有錢可賺,只是賺的少了點。對此政府財政已經給予補貼,實際上收入并沒有減少。而衛生院和診所的診療費、服務費不但沒有減少,還有所提高,有的還提高幅度很大,同時他們還經營非基本藥物的藥品,實際上并不存在“運轉困難”的問題,怎么能說加價是“不得已而為之”呢?
在實際操作上,這些衛生院和診所把握得很有分寸。基本藥物凡是藥店有售的,他們是不加價的。這也說明,藥店還沒有政府補貼,推行基本藥物制度都沒造成“運轉困難”,衛生院和診所違規加價也不是“不得已而為之”。他們加價的,是藥店不能銷售的“處方藥”,實際上是鉆制度的空子;加價100%甚至700%,其膽量之大,也是壟斷制度慣養的。還有一些衛生院和診所,非處方藥照常加價。因為新農合可以報銷藥費,而藥店沒有報銷資格。患者憑新農合醫療證買藥就立馬加價,國家給予農民的醫療保障好處就這樣流入衛生院和診所的腰包,真正“不得已而為之”的只是廣大患者。
制度的壟斷和老百姓的無奈,成全了衛生院和診所的“不得已而為之”;政府部門監督和管理懈怠,甚至在承擔補償上失責,縱容了衛生院和診所的“不得已而為之”,所以才造成了基本藥物違規加價的“如此猖獗”。要消除這種不正常現象,首先需要政府和執法部門盡職盡責,從嚴監管查處違規違法現象;同時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公開制度,是虧是盈,給老百姓一個明白賬,不能聽任一面之詞唱“窮”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