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4/1/21 0:00:00 來源:
未知
生意社1月20日訊 “3天止咳,7天平喘,30天恢復動力,3個月老肺變新肺;專治老咳嗽、老肺病,治一個,恢復一個”。近日,河北承德頸復康藥業集團有限公司再次榮登“黑名單”,旗下藥品“咳欣康片”被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廣告宣傳嚴重違法”,咳欣康片已是頸復康藥業第N次因相同原因被監管部門查處。
查找相關資料發現,近3年來,海南、云南、江蘇、北京、四川、天津、安徽等幾乎遍布全國的監管部門都因類似原因“找了頸復康的麻煩”;從全國部分藥監局已發布的公告得知,僅2013年上半年,頸復康產品違規宣傳多達300多次。
這種情況說明,頸復康產品涉嫌廣告違法推廣面積十分廣泛,并且具有普遍性,并非頸復康負責人在“東窗事發”后回應媒體那樣,是“個別現象”——頸復康藥業集團曾向媒體說明稱是“個別代理商沒有嚴格履行公司與代理商簽訂的《購銷協議書》中關于代理商必須合法經營以及廣告宣傳的有關條款,擅自發布違法廣告”。
為何藥監部門的查處,對頸復康來說,儼然成為一紙空文,不見“療效”?
說穿了是“逐利”。在經濟利益驅動下,頸復康對違法廣告出現是睜只眼閉只眼,默許其存在,根本不管
藥品實際療效與廣告宣傳效果的巨大差距,以及國家相關法令
法規的規定。他們心里想的,恐怕不是如何為人民治病,他們眼里盯著的,只是病人的人民幣——對頸復康來說,治病救人不是目的,而是攫取暴利的手段。
人的一生離不開生老病死。藥企所對應的就是解決人的“病的難題”,這是起碼的社會責任。所以,藥企應該以人為本,心存善念去經營,而不是一門心思“坑蒙拐騙”,以賺錢為目的。
人一旦病了,就會病急亂投醫,容易對療效“靈驗”的藥品產生信任感,這也給頸復康等藥企
違法廣告提供了巨大的市場生存空間。也是頸復康等藥企不顧藥監管理部門聲稱“處方藥廣告觸碰紅線誤導消費者,存在嚴重違法問題”而頂風作案的動力所在。
也有業內知情人士透露,像頸復康這樣藥企對廣告的依賴性很大,如果停止療效夸大的廣告宣傳,對銷售影響立竿見影,業績立馬下滑——頸復康違法廣告屢禁不止的根源也在這里。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監管部門的姑息遷就,使得頸復康違法廣告“東方不亮西方亮”。頸復康藥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市場推廣部經理許懷民坦率地承認“我們公司確實出現了違法廣告問題”,但他話題一轉,把責任立馬推得一干二凈,稱是“個別
代理商擅自發布違法廣告”。
值得注意的是,產品是頸復康的,經銷商也是頸復康的,經銷商與頸復康是拴在一根繩上的兩個螞蚱,況且繩頭還攥在頸復康自己手里。頸復康能脫離干系么?事實情況也與頸復康聲稱的只是個別代理商的個案不同,而是其違規廣告在全國范圍內十分普遍。
即使是經銷商行為,頸復康也是脫不了干系的。為何藥監部門對頸復康的監管沒有“療效”?坦率地說,這是對頸復康的縱容和姑息。經銷商為何甘冒風險樂于干違法的事情,因為藥監管理部門的處罰多是生產廠家來承擔,對他們沒有實質性損害。
所以,只有藥企自己負起責任,強化對渠道的監管,以經濟重罰或者取消經銷商資格的手段來管理經銷商違法廣告播出,才能殺雞敬猴,讓違法廣告絕跡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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