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截止2013年底,寧夏已有藥品生產企業23家,批發企業88家,零售企業2235家;各級各類醫療機構4136家,藥品監管點多、線長、面廣、任務重。近年來,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先后組織開展了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建設、中藥飲品專項檢查等一系列工作,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掛靠走票、非藥品冒充藥品、網上非法售藥等違法違規行為,有效促進了藥品流通市場秩序的進一步好轉。2013年,寧夏地產藥品國家性抽驗合格率為100%,“三統一”配送
藥品(含基本藥物)抽驗合格率為99.4%,比2012年提高了1個百分點。連續多年無藥品安全質量事件發生,人民群眾對藥品的滿意度逐步提升。
此次出臺的《辦法》共6章40條,分為總則,藥品的銷售、
采購、驗收。藥品的儲存,運輸,監督措施、法律責任和附則六大部分。辦法的確立,主要規范了藥品購銷渠道,嚴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制度。規定藥品經營
企業和使用單位采購藥品時要查驗供貨者資質和藥品合格證明文件,保證藥品的質量和可追溯性。規范藥品儲存運輸條件,明確了藥庫、藥房、藥柜設置要求,對藥品儲存、運輸設施設備的配備、運行、清潔、維護都做了規定。并且明確了醫療機構無條件向患者提供紙質處方的義務,規范處方藥的購銷和使用行為,加大藥品
違法廣告查處力度,進一步明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藥品廣告監管上的職責分工。強化日常監管,充實監管手段。規定監管部門建立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信用檔案;引導行業自律,顧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開展藥品安全知識的普及宣傳,完善相關法律責任的內容。
《辦法》的出臺,填補了寧夏藥品立法的空白,完善了藥品流通監管地方
法規體系。有利于強化日常監管,規范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打擊藥品違法行為,有效整治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確保公眾用藥安全?!掇k法》同時規定了監督保障的一些亮點措施,強化違法藥品廣告的監管,細化了投訴、舉報、獎勵、約談等制度,充實了監管手段,提示精細化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監管水平和執法效能。
《辦法》的頒布實施,將進一步增強寧夏藥品安全治理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明確藥品安全相關各方權利和責任,強化藥品安全法律責任追究,嚴厲懲處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提升寧夏藥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