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藥供應不足,甚至出現斷供現象一直以來是醫藥單位存在的老大難問題。為了保障低價藥供應,國家發改委公布了一批低價藥品清單,宣布在日均限價范圍內放開這些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清單里涉及了日常用的阿莫西林、慶大霉素等500多種藥品。在此基礎上,我省也公布了一批放開最高限價的低價藥品清單,涉及了藿香正氣丸、維生素B1等182種藥品。
價廉質優的低價藥一直是用藥的首選,限價放開后,能否滿足市場需求,原本的低價藥是否會出現大幅度漲價,患者的用藥負擔是否會加重?7月14日至17日,記者就市民關心的問題進行了采訪。
市場
低價藥價格總體穩定
市民購買藥品的渠道通常是醫療機構和市面藥店。如今,新規已落地實施,國家和省級層面的低價藥品清單也已公布,那么巖城低價藥的市場狀況又是如何?
“這些低價藥品價格基本跟原來一樣,沒有變動。”市第一
醫院藥劑科主任林文宏告訴記者,醫院采購的藥品都必須經過省里統一
招標,目前,醫院藥品價格還是維持在原招標價格的標準上,未接到有關價格調整的通知。
在巖城龍川路一家大型連鎖
藥店內,記者就清單里的慶大霉素、頭孢氨芐和一些感冒顆粒藥品咨詢銷售人員,對方稱,“價格沒什么變動。”看到清單里的其他藥品,該銷售人員進一步說明,“里面一些處方藥要醫院才有賣,而其他藥品的價格一直都有微調,這跟生產廠家有關系,有些上調了些,有些下調了些,但都只是調整幾毛錢而已,幅度不大。”
記者還在九一南路、龍騰路等其余幾家藥店了解到,藥品價格總體穩定,并無太大波動。
觀點
放開利潤空間,患者不用買貴藥
新規的落地,折射到終端市場都需要一段時間消化。盡管如此,業內人士表示,最高零售價雖然放開,但依然有條紅線在,藥品價格不會出現瘋漲,患者也不必過分擔心用藥負擔會加重。
市物價局物價檢查分局相關負責人稱,雖然國家取消了最高零售價,但要求生產經營者在日均費用標準(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內,根據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及競爭狀況制定具體購銷價格。“‘日均消費價格的限制’就是那條紅線。”該負責人解釋說,有日均限價和市場競爭在“制約”,為了生存,廠家在保證一定利潤的前提下就不會把藥品價格定得過高。
記者了解到,近幾年來有不少經典好用的低價藥陸續在市場上消失,很大原因是因為利潤空間小甚至是虧本,
企業不愿意生產。而我市一些醫療機構,為了購進好用的低價藥,往往被要求與高價藥捆綁購買,無形中加重了患者的用藥負擔。
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一家藥企負責人許先生認為,新規對藥企、患者來說都是一個利好消息。“以前生產低價藥品,企業沒利潤可圖,要么不生產或者減產,消費者就很難在市場上買到那些好用的低價藥,只能買貴的藥來代替。而一旦放開最高零售價,廠家有了利潤空間就會有生產積極性,那么低價藥供應足了,消費者就不用再花冤枉錢買貴的藥。再者,一種藥有多家企業生產,存在競爭關系,因此,廠家也會權衡,不可能把藥價賣得過高。”
另外,記者還從市衛生局和醫保中心了解到,不少低價藥都納入到了國家醫保報銷目錄內,這意味著,患者住院使用那些低價藥還有醫保報銷作保障,因此用藥總體負擔不會有大增加。
監督
超出日均限價可舉報
新規明確規定,對列入低價藥品清單的藥品,生產經營者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確定價格。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做好低價藥品生產成本及實際購銷價格的監測工作,對價格變動頻繁或變動幅度較大的,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調研,必要時應開展專項調查;對不合理的提價行為,要依法重點監管,并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對價格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那么,若生產經營者出現了不合理提價行為,消費者又如何計算得知呢?市物價局物價檢查分局相關負責人說,日均費用均按低價藥代表品的零售價格和按藥品說明書測算的平均日用量計算。平均日用量是成人每日最小用量和每日最大用量的平均值;專門的兒童用藥按照兒童每日最小用量和每日最大用量的平均值計算(其他情況的除外)。
他以“西藥日均不超過3元”舉例說,好比一瓶成人服用的30粒裝的西藥,說明書的最高用量是4粒,最低用量是2粒,平均用量是3粒,一天服用三次共9粒,按照日均消費最高限價3元計算,平均每天每粒的費用約是0.3333元,那么一瓶的最高零售價就不能超過10元。中成藥的同法計算。消費者如果在市場發現有違規或不合理提價行為,可向物價部門或撥打12358進行投訴舉報。另外,物價局每年也會定期安排
藥品價格監監督檢查,保障市場上藥品的合理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