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廣州市政府法制辦公布《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簡稱《辦法》),其中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醫保定點藥店“不得經營日用品、食品等非醫療用品”。
此新規一公布就引起全國醫藥零售行業的關注。7月30日,廣東省醫藥零售行業協會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研討,形成了“關于取消《辦法》中關于醫保定點藥店禁止銷售非醫療用品條款的建議”,以協會名義分別呈送有關部門。
昨日,記者從廣州市政府法制辦《辦法》經辦人處獲悉,廣州市政府法制辦已收到前述建議書,但暫時不便對此表示回復。
政策:朝令夕改藥店無所適從
業內人士認為,《辦法》“不得經營日用品、食品等非醫療用品”的規定,初衷是為了杜絕違規的醫保套現的現象。
目前,廣州有醫保定點藥店約1700家,其中不少藥店都存在搭售米、油、紙巾等“不務正業”現象。此前就有不少代表直指,此現象將衍生出醫保套現等現象,也是在浪費有限的醫保資金。對此,《辦法》將“不得經營日用品、食品等非醫療用品”作為申請成為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資格條件之一,且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對其經營日用品、食品等非醫療用品的行為進行整改。
但廣州針對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政策卻被指朝令夕改,且與國家相關政策相違背。
記者近日走訪番禺4家藥店發現,其中有3家藥店已完成物理隔離區的布局整改,設有非醫療用品專區。廣東省醫藥零售行業協會秘書長劉桂春指出,分區銷售的整改政策已經讓藥店投入了大量資金改造。如果新的《辦法》通過,那么舊的《廣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辦法》是否與新的《辦法》同時實行,還是以新《辦法》為執行標準?對此,廣州市政府法制辦《辦法》經辦人表示,暫時不能回應此問題。劉桂春則分析認為,如果新辦法通過,則醫保定點藥店不能銷售醫療用品,自然就不存在分區的問題。
調查:違規刷卡屬個別現象
記者走訪廣州市場發現,確實存在個別藥店有違規刷醫保卡的現象。
記者走訪番禺四家醫保定點藥店發現,幾乎沒有藥店在售賣洗衣粉、大米、食用油、紙巾等日用品,其中三家設物理隔離區的藥店,以非醫療產品藥妝為主。其中,一家中等規模的藥店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還是有些藥店可以刷醫保卡購買洗衣液、紙巾之類的日用品,我們沒有進這些貨,非醫療用品區大部分做護膚品,“規定這些(日用品、藥妝等)不允許(刷醫保卡)的,但是有的顧客非要刷,那我們也沒辦法,可以用
藥品做賬來替代。”
走進另外一家藥店,其規模是前者的兩倍的藥店,記者發現,其非醫療用品物理區擺放著數包洗衣粉等日用品。但記者拿起洗衣粉欲買單之時,該店店員提醒,洗衣粉為非賣品,是買夠藥品贈送給消費者的,建議記者到超市購買。記者表示,“但藥店可以刷醫保卡買。”該店員稱:“藥店就算賣洗衣粉也不能刷醫保卡買的。”第三家醫保定點藥店的店員同樣不允許記者刷醫保卡購買藥店內的護膚品。
協會:建議信息聯網監管
7月30日,大參林、海王星辰等全國性連鎖藥店,金康、二天堂等廣州主流連鎖藥店,深圳中聯等區域性主流連鎖藥店,以及部分單體藥店共60余家
醫藥零售企業代表參加研討會議,對禁售“非藥療用品”進行討論。
廣東省醫藥零售行業協會秘書長劉桂春在研討會上提出了兩點建議:首先,利用現代信息化技術管理來防治違規刷醫保卡的行為。加強醫保部門和醫保定點藥店的信息聯網,即只有醫保目錄的商品才能在藥店零售POS機上刷卡。上海在這方面已有成熟的做法,建議組織相關主管部門和藥店企業去上海進行考察;其次,取消禁止醫保定點藥店銷售“非醫療用品”的條款。
7月2日,十二屆人大九次會議完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的初次審議,該草案中的最大亮點是首次提到對保健食品實施備案制。這被部分業內人士解讀為保健食品行政審批將被取消。
一位藥店人士告訴記者,廣州法制辦發布《辦法》的非醫療用品規定也會將保健品擋在藥店的門外。“藍帽子”是保健食品進入藥店合法銷售的前提,一旦變成備案制,取消“藍帽子”,則無法刷醫保卡,“而我們80%的顧客都是非醫保消費的,大部分是消費保健品,如果這部分砍掉了,那無異于判了我們的死刑”。
不過,廣東省醫藥零售行業協會秘書長劉桂春則認為,保健品目前是可刷醫保卡消費的,將來也應不屬于非醫療用品。
那么,制定《辦法》的相關部門是如何界定的呢?為此,記者聯系廣州市政府法制辦《辦法》,該負責人表示,暫時不能回應此問題。
醫保藥店禁售“非藥療用品”四影響:
1.醫保定點藥店出現生存危機,讓店銷售額平均下滑20%,將直接引發藥店倒閉潮和藥店從業人員的失業潮;
2.影響藥品零售行業的健康發展。藥店商品多元化已是歐美國家的通行做法,也是中國藥店的發展趨勢,醫保藥店禁售非醫療用品將影響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3.影響消費者購物便利性。全市6600家藥店,與超市相比,藥店在網點的分布上更具便利性,醫保藥店經營非醫療用品,就是為了方便消費者便利購物;
4.可能造成規范連鎖
企業和不規范
藥店新的不公平競爭。當前連鎖藥店的經營普遍較規范,違規刷醫保卡只是個別現象,采用“一刀切”的方式未必能杜絕個別藥店的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