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4/8/13 0:00:00 來源:
未知
職業打假人陳書偉起訴中美史克,稱后者出品的新康泰克牌喉爽草本潤喉軟糖作為普通膳食補充劑,卻含有藥品植物(紅花)提取物,這違背了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在葛蘭素史克遭遇反賄賂風暴后,其子公司中美史克天津制藥有限公司出品的普通食品新康泰克牌喉爽草本潤喉軟糖又陷入消費者的質疑當中。
職業打假人陳書偉表示,近日,新康泰克牌喉爽草本潤喉軟糖因涉嫌違法添加藥物成分“紅花提取物”,已遭到消費者106次投訴舉報。
2014年6月23日,陳書偉還起訴了中美史克等三家公司。陳書偉在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遞交的民事起訴書中稱,2013年他在深圳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香檳店購買了中美史克委托邁德樂(廣州)糖果有限公司生產的新康泰克牌喉爽草本潤喉軟糖一包,該產品配料表上標注添加了“植物(紅花)提取物”。
陳書偉認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的第28條、第50條的規定,新康泰克牌喉爽草本潤喉軟糖僅具有普通膳食補充劑(非健字)生產許可證編號,不屬于保健食品,其中添加“植物(紅花)提取物”,明顯違反法律
法規規定。
在民事起訴書中,陳書偉將委托方中美史克、被委托方邁德樂公司、銷售商家樂福列為被告。
據陳書偉稱,該案目前已經立案。
截至記者發稿日,陳書偉表示:“我尚未收到法院開庭的傳票。我們沒有聘請律師,都是自己出庭。”
江蘇恒久律師事務所劉新武律師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如果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委托生產商中美天津史克制藥有限公司、被委托生產商邁德樂(廣州)糖果有限公司及銷售商深圳市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香檳店,均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廣東省衛生廳:紅花不能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記者發現,新康泰克喉爽草本潤喉軟糖是中美天津史克制藥有限公司新推出的產品,其委托邁德樂(廣州)糖果有限公司批量生產,有薄荷和檸檬兩種口味,分盒裝和塑料包裝兩種。
記者看到的一包新康泰克喉爽草本潤喉軟糖顯示,其配料表包括:白砂糖(4594,-39.00,-0.84%)、葡萄糖漿、水、葡萄糖、明膠、植物(紅花)提取物、亮藍、乙醉、薄荷腦、桉葉素、百里香粉、d-苧烯、異松油烯。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為QS440113010016,產品標準號為SB/T10021凝膠糖果(動物膠型)。
該產品外包裝上沒有任何體現
藥品、
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陳書偉認為,從該產品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來看,該產品僅屬于食品范疇,不具備保健功能。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5月,廣東省衛生廳就曾公開表示,“紅花”不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生監發【2002】51號)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中,“紅花”與“植物(紅花)提取物”不能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2014年4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分局對深圳市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香檳店(以下簡稱家樂福香檳店)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家樂福香檳店于2013年1月1日至7月30日期間銷售的邁德樂(廣州)糖果有限公司生產的新康泰克喉爽草本潤喉軟糖薄荷口味,產品配料罐中含有“植物(紅花)提取物”。“紅花”是藥品,“紅花”與“植物(紅花)提取物”不能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行政處罰決定書》認為,家樂福香檳店銷售添加藥品的普通食品,違反了我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屬于《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十三)項所禁止的行為。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分局責令家樂福香檳店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元、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的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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