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5/12/1 0:00:00 來源:
未知
去餐廳就餐被收取1元空氣凈化費,這是何道理?家住一樓,從未使用電梯,每月繳納的物業費中卻包含了電梯使用費,這是否合理?……昨天,蘇州市物價 局發布了11月價格投訴舉報統計,全市共受理價格信訪舉報1706件,比上一月1545件增加161件,增幅10.42%。除了個別市民遭遇的非典型價格 問題,受醫藥價格綜合改革正式啟動、“雙十一”商品交易增多等影響,反映在商品零售、醫藥等方面大伙關心的事在增加。
醫藥價改后藥價就該降?
具體藥品要具體分析
10月28日,我市醫藥價格綜合改革正式啟動,群眾關于醫藥價格問題的來電咨詢增多,特別是一些患病需長期服藥的老年市民對藥品價格比較關切。有市民反映,實施改革后個別藥品價格未降反增,希望價格主管部門對相關公立醫院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的情況進行檢查。
在深入了解情況后,物價部門回應稱:此次醫藥價格綜合改革后,雖然城市公立醫院藥品按零差率銷售,藥品價格“平進平出”不盈利,但不意味著所有 藥品價格都會比改革前低。經查,絕大多數藥品價格確實有所下降,但極少數藥品價格因招標價上調導致銷售價隨之上調,在醫院的賬目上確實是“平進平出”,落 實了零差率銷售的政策。藥品招標價上調的因素比較多,主要是該藥品或該類藥品本身價格上調,6月1日國家取消部分藥品政府定價,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 爭形成,價格“松綁”后,企業從市場需求和實際經營情況出發,上調了藥品價格。
實體店加入“雙11”盛宴
標價不規范被處罰
今年的“雙十一”已不再是電商“獨舞”,一些實體店也加入了“盛宴”。工業園區某大型超市就借此機會推出大促銷,宣傳力度很大,引來平時幾倍客 流量。但隨之而來的是群眾投訴量增多,市民朱先生反映自己購買了一袋某品牌“酸杏脯”,超市貨架上標簽價格4元,但實際收取其8.2元;張先生買了一個不 粘鍋,標價49元打7.5折,但實收46元。
根據相關規定,“單店營業面積在三千平方米以上的經營者,應當在開展價格優惠促銷活動七日前,將有關促銷內容向所在地縣級市(區)政府價格主管 部門備案”。經工業園區價格主管部門查證,該超市并未按規定備案,進而因標價不規范、收銀系統更新不及時等問題造成消費者合法價格權益受到侵害,對此,價 格主管部門將依法處理。
購置空氣凈化器優化環境
轉嫁凈化費合理嗎?
消費時,若無意中被多收了1塊錢,往往不會太在意,但有心人仔細一核查,就發現了問題。張家港市價格舉報中心接市民來電,稱11月3日在張家港 市某餐廳就餐時,被收取了1元空氣凈化費,收費前無任何提示,認為該餐廳亂收費,希望價格主管部門查處。經查,投訴人反映情況屬實,該餐廳為優化用餐環 境,購置了空氣凈化器凈化室內空氣,但為了彌補購置設備及運營費用,故在餐費之外另加收1元/位的空氣凈化費。
這費用收取是否合理?根據《江蘇省價格管理監督條例》第十八條“禁止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第二款“憑借自身有利條件,強行服務獲利的”規定,該 餐廳不經任何提示便向用餐者收取空氣凈化費,從而彌補自身設備及運行費用,應視為憑借自身有利條件強行收取服務費并獲利,屬于不正當價格行為。另據《蘇州 市場價格行為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對該商品或者服務必不可少的附隨商品或者附隨服務,不得要求消費者另行支付價 款或者費用。”空氣是人賴以生存的自然資源,消費者到餐廳用餐必然要呼吸,而提供良好的就餐環境是餐飲企業應盡的義務,消費者未特別提出需呼吸“凈化空 氣”的要求,就不得將“凈化空氣”作為商品出售。11月16日,張家港市物價局向該餐廳開出行政警示書,責令其7天內自行整改,再遇同類問題一并從重處 罰。
一樓用戶應承擔電梯維修費、更新改造費
家住工業園區的劉先生來電反映,他所在小區物業收取的2.2元/平米物業費中包括電梯使用費0.6元/平米,劉先生稱其住在一樓,根本不使用電 梯,故認為自己不應支付電梯使用費,希望價格主管部門幫助維權。經查,劉先生反映情況屬實,而且,雙方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對所有的業主均按照統一的標 準征收物業費。
按照《江蘇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蘇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明確,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公共服務費和代收代交費用。物業公共服務費 是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具有公共性的物業基本服務,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的費用。代收代交費用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或部分業主承 擔且費用不能直接計入單個業主的電梯、水泵、中央空調、集中供熱、監控機房等設備運行電費及電梯年檢維保、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代收代 交的費用。因此,劉先生所在小區物業向業主收取電梯使用費并不違法。
另據《蘇州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電梯起始層的業主不承擔電梯運行費(電梯起始點設在地下層的除外),但應當承擔維修、更新改造 費用”。劉先生居住在一樓,且電梯起始點設在第一層,符合上述規定要求。園區價格主管部門對投訴進行了調解,雙方達成了一致。(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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