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6/5/25 0:00:00 來源:
未知
中年女子在路過某汽車銷售店門口時,因被未及時清理的汽車機油滑倒,導致右手手腕粉碎性骨折。女子將該汽車銷售店起訴到了法院,要求賠償醫藥費共計13300元。昨天,上城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時報記者 錢子俊 通訊員 尚法
王女士今年59歲,平時喜歡和朋友聚在一起喝茶聊天。去年10月18日,王女士和小姐妹李女士、胡女士約好,一道去南山路上的青藤茶樓喝茶。當天早 上9點多,王女士乘坐公交車到了青藤茶樓附近。青藤茶樓在一公園附近,周邊都是高檔的日料店和豪車店。正當王女士路過一家高檔汽車銷售店門口的空地時,沒 注意到地面有一攤機油,結果腳底一滑,整個人摔倒在地。
這時,胡女士正巧趕到。看到王女士倒在地上,嘴角也磕出了血,立即撥打了110和120,一名路過的好心人一同幫忙將王女士扶起。經醫院檢查,王女士右手手腕粉碎性骨折。經過醫院12天的住院、手術治療,共花費13300元(不含醫保費用)。
后經派出所調查取證,監控錄像顯示,灑落在地上的汽車機油是由被告單位的車輛漏出的,由于沒有及時清理,造成了對公共場所的潛在危害,污染了環境,給路人造成了人身損害結果。
昨天,原告王女士并沒有聘請律師,法庭上,王女士稱自己的手到現在還沒有痊愈,讓她失望的是,在她住院的12天里,這家汽車銷售店也沒有派人前去慰問。同時,她還提交了當時摔倒時的監控視頻,證明導致其滑倒的這攤機油是汽車銷售店里的車子漏出來的。
對此,汽車銷售店的代理律師認為,王女士摔倒的區域為公共區域,并不能簡單地認為在被告門前摔倒就應該由被告承擔侵權責任。此外,這塊路面的清潔是由物業公司負責,被告單位也每個月繳納物業費,所以此案與自己無關,同時,王女士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那么,王女士是否能得到賠償呢?浙江吳山律師事務所范曉律師認為,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 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 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本案中,被告單位漏油導致原告摔倒,有一定的過錯責任,原告王女士本身也沒注意到有油而踩上去,也有一定的過錯,雙方均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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