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7/3/2 0:0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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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醫藥代表這一行業總是和高藥價、藥品“帶金銷售”、醫生開藥拿回扣等敏感字眼裹挾在一起,激起民怨。那么,醫藥代表為何成了“人人喊打”的職業?《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后,如何規范使其“角色回歸”?
醫藥代表是何角色
在業內已是資深醫藥代表的張斌告訴記者,醫藥代表這一職業角色行為的確混亂,需要對其進行規范。他認為,《意見》對醫藥代表工作界定得非常明確,“只能從事學術推廣、技術咨詢等活動,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失信的要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事實上,這種界定原本就是醫藥代表應該承擔的角色。“但是,現在很多醫藥代表幾乎就是藥品銷售員,只知道和醫生拉關系送回扣。”張斌感到有些委屈,這些所謂的醫藥代表讓正規醫藥代表無法正常開展工作。在他奮戰多年的華東片區,一些城市對醫藥代表甚至“一棍子打死”。
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跨國藥企最先引進的基本都是國外新藥,國內醫生非常需要了解這些藥品的臨床效果。“當時,醫藥代表普遍具有藥學或醫學背景,可對最新研究成果或用藥理念進行解讀,開展的學術推廣工作也深受醫生歡迎,社會地位較高,收入也不錯。”從事醫藥行業多年的安徽某制藥公司總經理王闊(化名)介紹,當時甚至不少醫院的醫生也棄醫從商,進入這一行業。
不過,這一職業發展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變味兒”。當時國內出現了大批仿制藥,一個通用名下面有很多藥企生產,療效相差無幾,醫生擁有了更多選擇權,如何讓醫生開自家的藥就成了醫藥代表們的努力方向。“在‘以藥養醫’的背景下,醫藥代表的角色開始‘錯位’——能否和醫生拉關系成為能否被藥企聘用的主要標準,藥品‘帶金銷售’模式逐漸進入醫院。”王闊介紹。
記者調查發現,我國藥品同質化的程度令人吃驚。近期發布的過度重復藥品公告顯示,有129種藥品100家以上的企業同時生產。根據國務院醫改辦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年底,我國有藥品生產企業5065家,97%的產品為仿制藥,藥品同質化嚴重,低水平重復問題突出。
醫藥代表何去何從
在王闊看來,《意見》的發布是醫藥行業的一個重要分水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作為醫藥代表這一行業的主管部門對其加強管理。“該規定實際是讓醫藥代表這個行業回歸到其原本位置。醫藥代表將面臨被‘洗牌’,一批不符合職業定位的醫藥代表將會被淘汰。”
據了解,我國的藥品流通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企業自建營銷隊伍,另一種是代理商模式。代理商模式中,代理商的回報是傭金。市場實際運行中,由于中國地域廣闊,代理商分為全國代理、大區代理、省級代理、地區級代理,甚至到縣級代理、醫院臨床代理。由于層層代理導致層層加價,促使藥品價格虛高,且倒票、過票和洗錢等成為常態。
國務院醫改辦相關負責人指出,全國有藥品批發企業13508家,零售企業多達45.3萬多家,前三強藥品批發企業市場占有率僅為33%,而發達國家普遍在80%以上。行業集中度低,具備現代化醫藥流通條件的企業僅占1.75%。“正是由于藥品流通環節多,流通秩序混亂,掛靠經營、過票洗錢、商業賄賂屢禁不止,推高了藥品價格,腐蝕了醫生隊伍,誘導了大處方、開貴藥的行為。”
王闊認為,《意見》明確提出將推行藥品購銷“兩票制”,就是要把藥品流通環節中多余的環節砍掉,讓銷售終端的患者得益。通過這一政策主導下的市場重構,一般情況下要求從藥品生產企業到達醫院銷售端僅開兩次票,如此一來,藥品批發企業則面臨著重組重構,相當多的醫藥代表也要考慮是繼續堅守還是轉行。
嚴格規范必不可少
張斌在這一行業打拼已有近20年,目前還沒有考慮離開。“醫藥這個行業還有發展空間。”他認為,醫藥代表是醫藥企業服務的延續,除了學術推廣之外,其重要職責還包括要向臨床醫生收集藥品的療效以及不良反應等信息,及時反饋回藥企和監管機構,這對確保患者用藥安全非常重要。
“實際上,醫藥代表行業走上正規之路并不易,在我國存在30多年后經過各方努力才成為合法職業,雖然制藥企業聘用醫藥代表來推進醫師合理用藥是一種國際通行做法。”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副會長牛正乾指出,在我國,目前的醫藥代表符合業內標準的并不多,具體來說,就是既具有專業背景還能遵守研制開發制藥企業協會(RDPAC)制定的《藥品推廣行為準則》的不多。
他透露,根據《意見》相關要求,國家食藥監總局正在著手進行一些規范工作,今后社會對醫藥代表會有一個更加清晰的認識,受過專業培訓且遵守行為規范的醫藥代表將對整個社會發揮重要作用。
可以看出,對醫藥代表的規范管理,不論是政府部門還是行業都在努力。但由于在中國醫療體制中,醫院掌握著約占全國藥品銷售八成的市場,因此在重點醫院的相關科室中穩住臨床用藥量事關藥企的生死存亡。
在福建省醫保辦主任詹積富看來,高藥價背后的本質問題是當下藥品耗材腐敗鏈條太長、腐敗程度太深沒有得到根本性解決,這個問題就是醫改8年始終難以推進的核心原因。“如果醫院沒有回歸到救死扶傷的職責,藥品沒有回歸到治病的功能,醫生沒有回歸到看病的角色,那么醫改就不可能成功。”他直言,“兩票制”和“規范醫藥代表”雖然能為抑制藥價虛高“退燒”,但卻治標不治本。只有國家藥監部門管得住醫藥代表和藥價虛高回扣問題,建議把治理藥品耗材的價格虛高、回扣等監管責任統一劃歸到該部門。這是解決流通腐敗鏈條問題的關鍵。
王闊也指出,在以藥養醫背景下,醫生勞動的價值沒有得到充分尊重而且收入過低,而醫藥企業往往能迅速滿足醫生補償收入的要求,所以會滋生出諸多的利益共同體,需要從以藥養醫的體制上來解決問題。“當然,只解決某一個方面的問題效果并不會理想,還應該加強對藥企研發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減少藥品低端同質化的現象等,這也是終結醫藥代表低端、暴利和賄賂形象的良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