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7/3/10 0:00:00 來源:
未知
紅網長沙3月10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周凌如 實習生 馬茜)醫生通過濫開藥品拿回扣,一直是醫療行業的隱疾。在邵東縣人民醫院就發生這樣一起案子,該院副院長兼神經內科主任通過醫藥代表,10年里收到藥品回扣7萬余元,為科室斂財近270萬元。
3月9日,記者了解到,經邵陽市北塔區法院判決,邵東縣人民醫院神經內科犯單位受賄罪,被判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并追繳該科室違法犯罪所得。科室主任李某犯單位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李某受賄犯罪所得贓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2005年,湖南時代陽光醫藥公司醫藥代表唐某找到時任神經內科主任的李某。為提高銷量,唐某希望李某能幫忙要求神經內科多開他代理的藥品,唐某承諾,只要李某同意,他會給李某和神經內科一定比例的回扣。2005年8月至2009年3月,唐某將藥品回扣款7萬余元存至李某的銀行賬號。
和唐某一樣,找李某“合作”的醫藥代表還有好幾人。自2005年以來,這幾名醫藥代表先后將近270萬元回扣轉給李某。李某將這些錢交給神經內科的財務人員,用于神經內科醫生的獎金發放及其他開支。
一名曾參與回扣發放的神經內科醫生承認,自2008年后,科室每個月都會給醫生發放回扣款,“2013年之前量不大,之后量就大了點,以前是發現金,后來就直接轉賬。”
2015年12月16日,因涉嫌受賄罪,李某被刑事拘留。
釋法
為什么李某和神經內科科室均犯單位受賄罪
法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邵東縣人民醫院神經內科是國有事業單位的內設機構,依法可以成為單位受賄罪的主體。神經內科在藥品銷售往來中,在賬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款2692101元,神經內科的行為符合單位犯罪的特征,構成單位受賄罪,應對神經內科以單位受賄罪定罪處罰。
李某身為神經內科科室的主任,對單位收受藥品銷售代表所送的藥品回扣款有決定權,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行為符合單位犯罪的特征,構成了單位受賄罪。
此外,李某身為事業單位從事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員,具有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身份,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便利,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收受藥品銷售代表給予的回扣款71265元,數額較大,歸個人所有,為他人謀取利益,行為還構成了受賄罪。
專家答疑
為何其他醫生不屬單位受賄罪
“單位受賄罪的核心在于有沒有受賄,拿錢才是關鍵,而不是有沒有分錢。”湘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永紅介紹,在我國《刑法》中,單位受賄罪實行的是雙罰制,既會對涉罪單位進行處罰,也會處罰相關的自然人。但作為單位中的自然人,并不是人人都會被定罪,只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這兩類人才會被定罪。
本案中,神經內科主任李某為科室負責人,因此犯單位受賄罪,盡管其他醫生都分得回扣款,但他們在分錢之前并沒有利用單位的
影響力參與到拿錢的行為中。神經內科的罰款應該由誰來出
“罰款理所應當是由科室自己來出。”張永紅表示,神經內科犯單位受賄罪,罰款不由醫院來承擔,而由科室自己承擔。科室具有相對獨立的財產權,有科室經費。
“單位雖然是一個抽象概念,由自然人組成,但自然人和單位的概念要嚴格分開。”張永紅稱,單位罰款也不會由個人承擔,不會分攤到科室內的其他自然人身上,醫生雖是科室的成員,但個人所得是私有財產,“但科室醫生個人所得的贓款需要被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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