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湖北武漢市衛計委印發《2017年全市藥品價格虛高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決定在全市開展藥品價格虛高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2017年全市藥品價格虛高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全省“一體兩翼”總體思路和“兩控四改”重點任務要求,根據《關于印發全省衛生計生重點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衛生計生辦發〔2016〕11號)精神,為整治藥品價格虛高,切實減輕人民群眾看病就醫費用,決定在全市開展藥品價格虛高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17年藥品價格虛高重點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按照統一思想、攻堅克難、目標管理、依法整治的原則,通過扎實開展立行立改、立改立成的整治行動,使藥品虛高價格問題整治見到實效,使藥品不合理使用現象得到遏制,切實減輕人民群眾看病用藥費用。
二、工作目標
(一)在全市55家公立醫院完成藥品帶量采購工作;
(二)在全市公立醫療機構中全面執行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
(三)全市公立醫院藥品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下降到30%左右;
(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建立重點監控藥品管理制度,按季度公示本機構使用數量及金額前十位的重點監控藥品;
(五)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門診患者使用抗菌藥物的百分率≤20%,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藥物的百分率≤60%,抗菌藥物使用強度力爭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其他類別醫院達到規定標準。
三、主要措施
(一)落實網上采購政策。
開展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督導檢查,嚴格實行以省為單位網上集中采購、統一配送基本藥物,嚴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網下采購。對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情況進行通報,確保2017年所有的公立醫療機構全面執行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
(二)開展帶量采購工作。
在探索公立醫院藥品帶量采購工作模式,不斷總結藥品帶量采購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組織各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藥品帶量采購和直接掛網藥品帶量采購工作。
(三)建立重點監控藥品監管制度。
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按季度公示本機構使用金額和數量前十位的藥品清單,建立健全重點監控藥品的監控機制和措施。
(四)開展抗菌藥物專項整治。
開展新一輪抗菌藥物專項整治,嚴格抗菌藥物分級、分類管理,對專項整治中出現問題的單位進行通報,對濫用情況嚴重的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
四、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5月中旬至5月底)。
各醫療機構要根據市、區衛生計生部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總體安排,制定細化工作方案,針對專項整治重點目標任務開展專項自查自糾,重點梳理現存的矛盾與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各區負責組織實施和工作指導。各區衛生計生部門、市屬醫療單位工作方案、自查報告5月27日前報市衛生計生委。
(二)督導檢查階段(6月至6月中旬)。
各區衛生計生委要按照要求成立綜合督導專班,將整治藥價虛高納入重點整治內容,認真制定本轄區專項整治方案,細化檢查內容,明確工作措施,聯合行動,集中發力,力爭整治見到實效。各區檢查總結6月15日前報市衛生計生委。
(三)整改落實階段(6月中旬至9月)。
各區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督促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對督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予以整改。各區整改落實情況報告9月15日前報市衛生計生委。
(四)督查鞏固階段(10月至11月中旬)。
市衛生計生委將組建全市重點問題專項整治綜合督查組,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以抗菌藥物專項整治和藥品、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為重點內容的督導檢查。
(五)總結階段(11月中旬至12月)。
市衛生計生委總結通報全市藥品價格虛高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情況。各區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組織轄區相關總結工作,各區總結材料12月15日前報市衛生計生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
開展藥品價格虛高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是深化醫改的重要目標和任務,是推行“一體兩翼”總體思路和“兩控四改”重點工作的必然措施,各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形成主要負責人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集中精力抓,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
(二)突出重點。
各區、各單位在開展重點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中,要以推進藥品帶量采購和抗菌藥物專項整治工作為重點,以“降價、降量、降費”為工作主線,切實強化藥品采購和使用監管,逐步探索出長效的監管機制。
(三)嚴格督查。
各區、各單位要將藥品價格虛高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納入衛生計生工作目標考核內容,把責任追究作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關鍵環節來抓。要認真開展督查,積極采取專項檢查、明查暗訪等形式進行針對性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