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7/8/22 0:00:00 來源:
未知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日前,吉林省延邊高麗醫藥有限公司業務員李某因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五個月。
據了解,李某涉案被判刑的原因是曾向延邊當地兩家醫院多次賄送藥品回扣。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藥品業務員李某的被判,揭開了當地兩家醫院五個科室醫生集體收受藥品回扣的內幕。細節顯示,為代理的藥品提高銷售量,自2008年至2016年,李某所在公司多次以回扣款、值班費或贊助費的名義向兩家醫院賄送了共計833219元。
回扣變贊助費 兩家醫院五科室涉案
據公訴機關指控:延邊高麗醫藥有限公司(另案處理)對延邊第二人民醫院、龍井市人民醫院進行“藥房托管”后,為了提高藥品銷售量,經理姜某(另案處理)讓被告人李某負責按照藥品的銷量,計算出藥品回扣款的數額,并代表延邊高麗醫藥有限公司將回扣款送給醫院相關科室。
指控細節顯示:這些數額不等的回扣都是以值班費或贊助費的名義直接賄送的。2008年2月至2011年12月,被告人李某送給龍井市人民醫院藥劑科的值班費和贊助費共計156090元;2012年3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李某送給龍井市人民醫院藥劑科值班費和贊助費共計161040元。
2012年5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李某送給龍井市人民醫院消化內分泌科藥品回扣款共計121038元;2012年6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李某送給延邊第二人民醫院呼吸內科藥品回扣款共計277379元。
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被告人李某送給龍井市人民醫院神經內科藥品回扣款共計21633元;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李某送給龍井市人民醫院中醫科藥品回扣款共計96039元。
網站聲明:
1、本網部分資訊為網上搜集轉載,為網友學習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業用途,且均盡最大努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第一時間與本網站聯系,聯系郵箱:tignet@vip.163.com 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妥當處理。對于本網轉載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虎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虎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虎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