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以來,醫藥圈就如廣東早前的天氣一般,經歷了一場場的豪雨,也暴露出了不少的“問題”。先是央視曝光天津市某醫院醫生收受醫藥代表賄賂的行為,隨后天津發布醫院接待藥代新規,緊接著北京發布通知,明文規定藥代不得進入醫院門診和藥房。
而醫藥行業的高壓反腐態勢不僅給行賄者以壓力,今年上半年不少衛生計生系統官員以及醫院院長這些受賄者也奉獻出了一出出的“好戲”。
多地紀委監委發出“追捕令”
6月15日,廣東中山市紀委表示決定對中山市博愛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王瑩(副處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開除公職、黨籍。在公開的文件中,針對王瑩“經濟上貪婪,生活上放縱”、“大肆收受賄賂,貪婪成性”等形容措辭異常激烈。
6月14日,中紀委官網發布多個省市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共有5個省份共9名醫衛官員涉嫌違紀被通報。其中,某地衛計委原黨組書記、主任出現違規接受醫藥企業安排旅游的問題。
同日,安徽省紀委監委在官網上發布公告,指出該省衛生計生系統及公立醫院存在侵吞醫改紅利、私設“小金庫”以及藥械采購大肆利益輸送等違法違紀問題。
6月1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發布通報稱,陜西省衛生計生委黨組書記胡志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月11日,鄭州市紀委監察委的消息指出,鄭州市中醫院院長、黨委副書記劉寶琴(正處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市紀委監察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5月29-30日,經蕪湖市監察委移送,蕪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決定,以受賄罪對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原院長、蕪湖市衛生局原局長何思忠和蕪湖市第二醫療集團原副院長、第二人民醫院原副院長王懷紅先后予以逮捕。
為藥價? 為清“小鬼”!
可以說,這段時間針對衛生計生系統和醫療機構的整治動作是非常密集和“高調”的。而在這股醫療醫藥反腐大潮中,打擊藥品回扣,抑制藥價虛高似乎是政府主要目的所在。但是,又比這還要多走幾步,有更深一層的考慮。
通常來講,醫療機構在政策高壓之下仍不愿放棄各種藥品利益,會開發各種創新模式,努力使得“回扣合法化”。就拿最近處于風口浪尖上的藥房托管來說,藥企按藥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向醫療機構還款,它就能非常“有效”地回避藥品回扣的監管。另外,醫療機構自辦醫藥公司,并通過關聯交易轉移利潤也是常見的模式。
然而,無論是藥房托管還是自辦醫藥公司,都屬于涉及利益關系頗具爭議的方式,亟待整治。事實上,與其說是為了抑制藥價虛高,不如說反腐更是為了清理造成藥械采購領域各種亂象的“小鬼”。
就如這次安徽紀委監委在官網中公開的信息顯示:有的公立醫院嚴重偏離公益性,把醫院當企業經營,把醫療服務當商品交易,侵吞醫改紅利;關鍵環節問題多發,招標采購中內外勾結、應招未招、化整為零、虛假招標等屢屢發生;藥品和醫療器械采購大肆利益輸送。在藥品采購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是醫藥環境一直風云變幻的根本。
回歸到醫藥采購的整個鏈條上,衛生計生系統官員、醫療機構、藥企、醫生和醫藥代表的每個環節都會遭遇腐敗的侵襲。可以說,追根到底還是籠子出了問題。那么,亡羊補牢又該補哪里呢?答案還得是醫改。實施醫保支付標準,由支付方負責采購。當然,這個又將是一大“課題”,我們以后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