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0/6/13 0:00:00 來源:
未知
無論是剛剛結束的高考還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招錄,新疆都對乙肝病毒攜帶者敞開了大門,這類人群終于不用再懷著忐忑不安的心,面對入學和
就業中的體檢環節了。
6月11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和資源保障廳了解到,為進一步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公平入學和就業權利,我區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衛生部門在8月底以前,就貫徹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情況聯合開展一次專項檢查。
據悉,2010年3月底時自治區人社廳、教育廳和衛生廳就已將該通知下發到各地州,要求我區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用人單位嚴禁在公民入學、就業體檢中開展乙肝檢測項目檢測;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嚴禁在入學、就業體檢中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確需在入學、就業體檢時檢測乙肝項目的,要按照規定程序報批核準,并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衛生廳備案。同時要求,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衛生部門依據職責對現行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全面清理,凡屬與通知規定不一致的,要立刻廢止或修改工作,并向社會進行公布。
根據規定,我區在今年的高考和公務員錄用體檢中,都已明確不再進行乙肝檢測,肝臟生化檢查上限輕度異常的,也可算體檢合格。
據自治區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通知需求,人社部和衛生部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事項進行了修訂。修訂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修訂為“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修訂后的手冊還明確規定,所有關于肝炎的檢測項目中,一律不許進行乙肝項目檢測。此次自治區在招錄公務員招錄工作中也將按國家這一新規執行體檢
標準,該標準已與公務員招錄簡章一并對外公布。
記者了解到,除一些特殊職位外,我區公務員招考錄用中很少因為乙肝原因卡人。為讓政策落到實處,在各地州檢查的基礎上,今年三季度,自治區人社廳、教育廳、衛生廳將聯合組成專項檢查組,對各地貫徹執行通知的情況進行一次專項督查。(記者李敏燕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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