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0/7/27 0:00:00 來源:
未知
昨日,北京市消協公布了30種蚊香產品比較試驗結果,有3種盤式蚊香和2種電熱蚊香液未達標。市消協提醒,沒有一種蚊香對人體是完全無毒的,使用應有節制。
市消協近期從商店、超市隨機購買了30種蚊香開展試驗。經檢測,其中有25種所檢項目全部符合國家
標準。
市消協建議消費者節制使用蚊香類產品,能不用時盡量不用。嬰
幼兒大腦尚未發育完善,有嬰幼兒或
孕婦的家庭不應使用蚊香等殺蟲劑。另外,不要貪圖便宜在游商、攤販等不正規渠道購買。
■ 比較試驗結果
“蚊敵”牌無煙黑蚊香
存在問題:連續燃燒時間不夠等
河北蠡縣冀蠡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蚊敵”牌5雙盤無煙黑蚊香樣品,連續燃點時間明示為9小時,實測為5小時10分鐘,還被發現標志不全,未達國家標準要求;明示有效成分是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實測是四氟甲醚菊酯,嚴重誤導消費者。
“安速”牌電熱蚊香液
存在問題:藥液耗盡時間未達明示值
天津阿斯化學有限公司生產的“安速”牌凈含量42毫升電熱蚊香液樣品明示使用時間720小時,但實際使用672小時藥液就已耗盡。
“全無敵”電熱蚊香液、“春蛙”蚊香
存在問題: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明示值
江蘇莊臣同大有限公司的“全無敵”牌45毫升×2瓶電熱蚊香液、安徽正峰日化有限公司的“春蛙”牌10單盤裝蚊香,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明示值。
“金童”牌無煙蚊香
存在問題:未檢出有效成分
晉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的“金童”牌凈含量為175克5雙盤無煙蚊香,明示有效成分是Es-生物烯丙菊酯,實測是氯氟醚菊酯,未檢出有效成分,廠家稱用錯包裝。(作者:廖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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