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人士表示,“2011年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目標是否能夠實現仍有很大懸念
“基本藥物的實施還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挑戰和新問題。”10月25日下午,衛生部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司長鄭宏在“第十四屆北京國際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論壇”上作出上述表示。
鄭宏指出的挑戰和問題包括,“基本藥物目錄的部分品種還不能夠滿足基層機構的防治需求,目錄遴選調整機制有賴于進一步完善”。這也正是當前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面臨的主要問題之一。
基本藥物的概念,由世界衛生組織于上世紀70年代提出的,指的是能夠滿足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保證供應、基層能夠配備,國民能夠公平獲得的藥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價廉。
我國基本藥物制度正式于2009年實施。2009年4月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簡稱“新醫改方案”)提出,要“加快建立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為基礎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庇捎诨舅幬飳嵭薪y一招標采購、統一配送、統一價格,在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零差率銷售,并且是經過長期臨床實踐檢驗證明安全有效的首選藥物,新醫改方案希望通過建立基本藥物制度,“保障群眾基本用藥,促進健康公平”。
據鄭宏介紹,“按照《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基本藥物制度已于2009年底在30%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實行省一級的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并全部實行零差率銷售。到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將實現在60%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階段目標是,到2011年初步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實施規范的、覆蓋城鄉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P>
自2009年9月21日起《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施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已在基層醫療機構推行一年有余。但一年來,其制度設計和執行中的問題也有所暴露,其中最突出的問題是,可供使用的藥品種類不足。據了解,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出臺了307個品種。但在該制度之前,一些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使用的藥品種類是其兩到三倍。因此,基本藥物制度實施之后,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強制推行使用價格低廉、療效一般的基本藥物難度較大,基層醫療機構病人流向大醫院趨勢明顯。
由于當前制度允許地方在國家版目錄基礎上增補,但未規定增補比例,有些地方增補比例高達100%,醫療機構用藥時傾向于使用地方增補品種,偏離了基本藥物的初衷。
此外,在推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之后,按照規劃,二級以上大醫院基本用藥目錄也應在隨后出臺,但至今,被稱為“大醫院版”的基本藥物目錄仍未出臺。多方人士表示,“2011年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目標是否能夠實現仍有很大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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