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0/12/20 0:00:00 來源:
未知
經過了7年的過渡期,按照
2004年3月31日歐盟公布的《歐盟傳統藥法》
(2004-
24-EC指令,以下簡稱指令),從明年5月開始,在歐盟市場上銷售的所有植物藥都必須按照新
法規注冊,得到上市許可后才能銷售。但是截至目前,我國中藥產品還沒有一個通過歐盟注冊。
對此,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副會長劉張林1
2月7日表示,歐盟注冊已經進入倒計時,目前醫保商會正在會同有關企業抓緊時間做最后的努力,最終力爭有4~5家企業的10個品種通過注冊進入歐盟市場。
企業:冷對歐盟注冊
歐洲是我國中藥出口的主要市場之一,今年1~10月,我國中藥出口歐洲的數量為937噸,金額為1
210.33萬美元,其中出口歐盟市場為801噸,出口金額為980.80萬美元。
據了解,按照《歐盟傳統藥法》的有關條款,在2004年5月到2011年4月30日的7年過渡期內,允許沒有通過注冊的植物藥以食品等身份在歐盟市場銷售,同時可以對某些傳統藥物提供一個專門的簡化注冊程序。簡化注冊程序包括:傳統藥如果在申請日之前至少已有30年的藥用歷史,其中包括在歐共體內至少有15年的使用歷史,在審批中可以減免臨床研究和臨床前的藥效學試驗
、臨床前毒理學試驗。同時,15年的概念可以擴展到同類藥
、同類產品。中國中醫科學院研究員葉祖光認為,這一簡化程序給有效成分不明確的中藥產品以
藥品的身份進入歐盟市場帶來了一線希望。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在過去的7年里,國內企業對指令反應平淡,向歐盟提出審批申請的企業非常少,至今還沒有一個產品通過注冊。
劉張林說,我國中藥企業對歐盟注冊反應平淡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一是注冊成本太高,企業難以承受;二是我國中藥出口的主戰場在東南亞地區
、我國港澳地區等,出口歐盟的歷史并不長,歐洲銷售記錄難以獲得,同時國內相關的證明材料也由于外貿領域改革改制而很難查到出口原始單據;三是歐盟對植物藥的管理與我國的中藥體系存在差異,企業很難達到歐盟的檢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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