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1/3/16 0:00:00 來源:
生意社3月16日訊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5日發布的消息,為減輕群眾不合理的醫藥費用負擔,發展改革委、監察部等6部門決定從今年4月起開展全國醫藥衛生服務價格大檢查,檢查去年以來政府定價
藥品最高零售價執行情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執行情況,一次性醫用耗材、檢查檢驗的價格與收費執行情況等。
根據發展改革委、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衛生部、國家中
醫藥管理局、解放軍總后勤部聯合發布的通知,這次大檢查的對象包括:藥品生產經營
企業(含社會零售
藥店);醫療機構(含對外有償服務的軍隊、武警等醫療機構、民辦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血站、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機構,以及與醫藥衛生服務有關的部門和收費單位。另外,6部門規定,對重大價格違法行為的檢查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這次檢查內容涉及10大方面,如:政府定價藥品是否按規定價格執行、有無越權制定價格,是否存在突破政府規定的最高零售價格銷售,或者采取改換藥品名稱、規格及包裝等形式變相漲價的;醫療機構銷售藥品,是否嚴格執行規定的加價率政策,有無變換方式,抬高名義進價、降低實際進價,變相提高加價率的行為,
醫院自制藥品價格是否按照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作價辦法核定;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銷售藥品,是否嚴格執行零差率政策。
其他檢查內容包括:疫苗、血液及血液制品價格和相關收費是否按照規定政策執行,有無擅自提高價格、自立項目收費的;醫療機構是否按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和標準收費,有無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以及強制服務、強行收費、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的;醫療機構使用一次性醫用衛生材料,是否按規定的價格或收費標準執行,有無分解項目重復收取一次性衛生材料費的;允許單獨收費的,有無超過規定的加價率(額),以及采取虛增使用數量等方式變相多收費的。
另外,大檢查還將關注以下4方面:醫療機構銷售高值植(介)入類醫用耗材,有無超過規定的價格水平或加價率銷售的;政府主導的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機構有無擅自立項收費的;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平臺是否按照規定免費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提供服務;明碼標價與收費公示執行情況。
上述大檢查由6部門統一部署,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為加強對檢查工作的組織指導,推動檢查工作深入開展,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監察部等部門選擇部分大型醫療機構進行直接檢查,并在檢查期間派出聯合督查組赴各地進行重點督查。
6部門表示,要加大處罰力度,提高檢查的威懾力,對重大價格違法案件,除沒收全部違法所得外,還要處以最高5倍的罰款;監察機關對檢查發現的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違紀違法問題要堅決查處,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6部門認為,“深入開展醫藥價格檢查,全面落實國家各項醫藥價格政策和改革措施,切實維護正常的醫藥價格秩序,減輕群眾不合理的醫藥費用負擔,是新形勢下順利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有力維護群眾切身利益訴求的具體行動”。
網站聲明:
1、本網部分資訊為網上搜集轉載,為網友學習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業用途,且均盡最大努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第一時間與本網站聯系,聯系郵箱:tignet@vip.163.com 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妥當處理。對于本網轉載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虎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虎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虎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