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低價是取”的傾向直接導致了不正常的“藥價虛低”。藥價虛低比藥價虛高更危險,因為它在造成
藥品長期發展不可持續、影響基本藥物供應的同時,還隱藏著更大的質量安全風險。
藥品招標價格過低
導致部分企業退出招標
2009年8月,國家發改委、衛生部等9部委發布了《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這標志著我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正式實施。其中心思想是通過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實現基本藥物的集中采購、統一配送,減少中間環節,實行零差價銷售,以此減輕百姓的用藥負擔。
基本藥物制度實施一年多來,招標價格一直處于爭議風暴的中心。
“我平常吃的‘六味地黃丸’,都是選宛西制藥、同仁堂藥業生產的,現在沒有了”,家住山東濟南城區的徐先生看完公示的基本藥物目錄后表示,列入名單的中成藥價格雖然低了,可群眾認可的知名品牌卻沒有招進來。雖然名字是一樣的,但誰能保證療效也一樣呢?
天士力集團副總裁孫鶴的一次中藥崩解度的實驗頗有代表性,他們從不同廠家購買了六味地黃丸,然而,有的藥物浸泡一天仍沒有崩解。“很難想象這樣的藥物在胃中能夠被吸收”,孫鶴表示,不同廠家的藥物質量差別很大。
“藥材好,藥才好”,伴隨中藥材市場價格的不斷攀升,制藥企業成本大幅增長。單方面要求壓低價格,控制不住成本的情況下,哪家企業能夠“賠本賺吆喝”?
河南省宛西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孫耀志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2010年9月某地的招標采購中,牛黃解毒片糖衣片中標價格是12片0.1元,丹參注射劑2ml中標價格是0.16元/支,背離國家發改委最高零售指導價的幅度達80%,這個價格在物價飛漲的今天連生產一支注射用蒸餾水的成本都不夠。合理的價格是產品質量的保障,如此價格怎么能使患者信任中成藥的質量和安全。
科倫藥業董事長劉革新也有同感,以安徽和山東基本藥物招投標過程為例,60粒/瓶的復方丹參片只有0.95元,甚至不高于市場上任何一瓶飲料,這樣的價格不可能保證足夠的藥物投料和長期質量穩定。
由于藥品招標價格過低,導致部分中藥企業在基本藥物招標過程中紛紛退出。對此,步長集團總裁趙超表示,行業里不少大企業,在簡單核算成本價和招標價之后,都逐漸暫停了基本藥物的供應,因為這個價格不可能生產出來,也不可能長期供應,這是個不正常的現象。如果超成本長期供應,要么減低物料投放,要么長期賠本供應,這對已經成熟的品牌企業來說,都是難以為繼的做法。
競標方法有缺陷
2010年12月,《建立和規范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機制》出臺,其規定,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以省(區、市)為單位,集中采購、統一配送基本藥物。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發揮集中批量采購優勢,招標和采購結合,量價掛鉤、簽訂合同,一次完成采購全過程,最大限度降低采購成本。
按規定,負責基本藥物采購的主體是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采購機構,該機構將與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訂授權或委托協議,與藥品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并負責合同執行。
這就給制藥企業又出了一道難題:基本藥物采購標準不一,省省不同,必須全國各省來回跑。招標定價權下放給地方之后,制藥企業必須安排大量人手以應對全國各省開展的基本藥物招標,除了不斷被壓低的價格,還要面對各省不同的招標規則,藥企苦不堪言。
同時,目前大多數省份都對基本藥物采購實行單獨招標,對藥品評標取消過去常用的質量分層做法,“雙信封”成為關鍵。
“雙信封”即參與投標的企業準備技術標和商務標兩個信封,技術標包括企業規模、供貨能力、質量管控能力等諸多標準,只要藥企想參與該省基本藥物招標就必須先通過技術標,在商務標的評選過程中則僅考慮價格因素,選取報價最低的幾個品種中標。
對此,石藥集團董事長蔡東晨說,“唯低價是取”的傾向直接導致了不正常的“藥價虛低”,事實上,在行業內,大家心里都很清楚,藥價虛低比藥價虛高更危險,因為它在造成藥品長期發展不可持續、影響基本藥物供應的同時,還隱藏著更大的質量安全風險。
以頭孢曲松在安徽和山東兩個省的招標結果為例,安徽中標價是1.25元,山東中標價1.22元,這是成品藥的價格。而原料藥的價格就已經在每千克1000元上下,正常分裝一瓶是1.1克,就是1.1元,瓶子8分錢、丁基膠塞0.13元,其余的紙盒、標簽全都不算,最低成本就已經超過了1.2元,按照中標價怎么可能生產出來,又怎么能夠保證供應呢?
河南羚銳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熊維政說,藥品招標完全靠低價是不行的,也是很危險的。我們做過調研,中標的60片/瓶的復方丹參片中標價是0.95元,可它的成本是3.59元。我們就要問問,怎么能生產出這樣的產品,這樣嚴重違背價值規律的東西能放心使用嗎?
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
的中成藥定價機制迫在眉睫
國家基本
醫藥制度擔當著改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保障人民群眾的安全用藥的重任,是2011年醫改的“重頭戲”,政策風向哪吹,關系著千家萬戶,尤其是中藥制藥
企業。
針對目前已經出現的
招標亂象,孫耀志認為,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中成藥定價機制迫在眉睫,國家應建立合理的招標采購機制,指導各地的招標采購以合理的價格采購質量優、療效好的藥品滿足人民群眾的用藥需求,避免出現“藥價虛高”和“藥價虛低”兩個極端。
藥品的定價機制應體現鼓勵創新、鼓勵產品質量提升的導向,體現質量與價格的關聯度,并能根據中藥材價格等生產成本的變動而進行動態調整。同時,維護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藥品定價的權威性。
同時,應堅持中成藥優質優價,中成藥的質量取決于原材料、生產工藝、過程控制等諸多因素,產品質量差異較大。質量的差異取決于企業投入成本的多少,因此必須對中成藥實行區別定價,按質論價、優質優價。質量評價標準應充分考慮中藥產品在原料選材、組方、工藝制作、質量控制等方面的特點,體現扶持和促進中藥產業發展的政策導向。
劉革新建議,由中立機構對試點省基本藥物招標采購現狀進行全面、客觀、深入的回顧性調研,并有非中標的主流藥品生產企業全程參與;匯總各方意見后制訂全國相對統一的基本藥物招標采購實施方案,以利于形成全國統一的基本藥物流通市場。
各省區以國家發改委制定的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為上限,招標采購不偏離國家發改委確定的全國基本藥物基層平均采購價格和藥品差比價規則。對于經過多次招標,價格基本穩定,供應充足的基本藥物由國家統一定價,各地招標只招企業,不再招價格。在此基礎上,由企業和醫療機構自主進行產品和服務的雙向選擇。
基本藥物招標中,根據質量和價格等要素對投標企業進行綜合評分,摒棄“由價格最低者中標”的簡單作法;同時,提高質量權重的評分標準,對執行新版GMP標準的產品給予實質性的價格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