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1/3/29 0:00:00 來源:
生意社3月29日訊 據衛生部網站消息,日前,衛生部印發《醫療衛生機構醫學裝備管理辦法》的通知。《管理辦法》強調,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客觀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醫學裝備采購管理。
《管理辦法》指出,醫學裝備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機構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和年度預算,結合各使用部門裝備配置和保障需求,編制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應當由機構領導集體研究批準后方可執行;設立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的,機構領導集體研究前還需經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討論同意。需主管部門審批的,應當獲得批準后執行。經批準的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采購實施計劃,不得隨意更改。
《管理辦法》稱,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或集中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醫學裝備,應當首選公開
招標方式
采購。不具備公開招標條件的,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選擇其他方式進行采購。省級衛生行政部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訂本地區應急采購預案。因突發公共事件等應急情況需要緊急采購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應急采購預案執行。
《管理辦法》強調,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強一次性使用無菌器械采購記錄管理。采購記錄內容應當包括
企業名稱、產品名稱、原產地、規格型號、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采購日期等,確保能夠追溯至每批產品的進貨來源。
《管理辦法》指出,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依據全國衛生系統
醫療器械儀器設備分類與代碼,建立本機構醫學裝備分類、分戶電子賬目,實行信息化管理。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健全醫學裝備檔案管理制度,按照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作到檔案齊全、賬目明晰、完整準確。檔案保管期限至醫學裝備報廢為止。國家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管理辦法》指出,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學裝備使用評價制度。加強大型醫用設備使用、功能開發、社會效益、費用等分析評價工作。對長期閑置不用、低效運轉或超標準配置的醫學裝備,醫學裝備管理部門應當在本機構范圍內調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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