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與許多大眾消費品一樣,廣告宣傳是人們認知、購買保健食品的重要渠道。但目前,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類媒體中出現了大量虛假違法保健食品廣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數據顯示,僅在2009年,全國監測到數以萬計的保健食品廣告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其中報紙廣告15301次,電視廣告7090次。盡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工商部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強化監管,但保健食品違法廣告仍屢禁不止。要根治保健食品廣告亂象叢生的問題,不僅需要監管部門的強力監管,更需要行業自律、媒體負責、消費者自覺抵制。
□ 李軍輝
違法廣告花樣繁多
廣告監督力度不足
面對市場上名目繁多的保健食品和鋪天蓋地的立體式廣告宣傳,消費者難免困惑,“亂花漸欲迷人眼”,不知如何取舍是好。特別是當前我國保健食品廣告違法現象比較嚴重,虛假和夸大的廣告宣傳屢禁不止,消費者更是難以辨別甄選。這些保健食品違法廣告的存在,既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阻礙了保健食品行業的健康發展。
違法廣告花樣繁多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有關數據顯示,僅在2009年,全國就監測到數以萬計的保健食品廣告存在嚴重違法行為,隨意擴大保健功能療效和增加適用人群是違法廣告宣傳的兩大突出問題。如:將改善貧血說成養顏、提高免疫力;將緩解體力疲勞演繹成補腎、增強性功能;將輔助降血糖、降血壓、降血脂夸大為治療“三高”;將增強免疫力宣傳成不感冒、治癌癥、防百病等。
保健食品違法廣告的常見形式包括以下幾個方面:輔助變治療(夸大功能主治范圍)、刻意嚇唬人(夸大所處健康狀況產生的不良后果)、絕對療效化(使用最高級語言、承諾性用語、絕對化保證)、廣告托泛濫(挖空心思利用有關患者、專家、研究機構等)、憑空瞎編造(絞盡腦汁編造物質成分、相關數據和健康機理)……不法企業違法廣告宣傳的手段和形式一直在不斷翻新、層出不窮,不同品種、不同廣告媒介、不同廣告時段都有著不同的違法表現形式。這些新情況、新問題,為監管部門帶來了更為嚴峻的考驗和更加巨大的壓力。
廣告監督力度不足
據了解,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早在2005年7月就頒布出臺了《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對保健食品廣告的審批程序、審查標準、廣告監測和發布違法公告等制度進行了全面嚴格的明確規定。但是,由于保健食品廣告涉及工商、藥監、衛生、公安等多個部門,多頭管理的結果導致在一定程度上出現監管缺失和監管空白。同時,保健食品監管還存在著“重審批、輕監督”的傾向,法規雖嚴格,但監管力度明顯不足。在企業追求經濟利益、商業利潤最大化的動機下,利用保健食品違法廣告欺騙消費者、牟取暴利的現象自然難以杜絕。于是乎,一些保健食品企業就有意違法,甚至根本不去藥監部門進行廣告審批備案,以此逃避監管。
此外,保健食品廣告違法成本太低也是監管的一大難題。《廣告法》規定,對虛假宣傳廣告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但對發布違法廣告的企業來說,刊播廣告的收入要比罰款高出很多,因此許多違法企業雖然被處罰多次,但虛假廣告鋪天蓋地和狂轟濫炸的宣傳勢頭依然沒能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