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1/4/28 0:0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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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已于去年發布了《靜脈用藥集中調配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而近期出臺的《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再次強調“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要建立靜脈用藥調配中心(室),實行集中調配供應。”“建立靜脈用藥調配中心(室)的,醫療機構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另行增加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醫院藥師對這些規定表示了歡迎,但隨之也提出了一些疑問。記者為此專門采訪了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藥事管理研究部主任吳永佩教授,請他就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記者:衛生部去年發布了《規范》,近日又出臺了《規定》,都對靜脈用藥調配中心(室)的建立提出了明確要求,這說明了什么?醫療機構必須要建立靜脈用藥調配中心嗎?
吳永佩:《規范》和《規定》的出臺標志著我國靜脈用藥集中調配工作將有法可依,并且基于國家政策的引導以及靜脈用藥調配中心(簡稱PIVAS)在醫院藥學發展和臨床合理用藥中表現出的特殊價值,越來越多的醫院開始重視和關注PIVAS建設,靜脈用藥集中調配正成為目前我國醫院藥學發展新熱點。
同時,這兩份文件中都說得很清楚,不強迫醫院建立PIVAS。因為,靜脈用藥集中調配需要一定的客觀條件,比如房屋,規定不能在地下室,要有一定的面積和設備設施等,資金投入較大,很多醫院還無法采取靜脈用藥集中調配模式,所以目前衛生部對此并不強制要求。
但是,有一點必須注意,對于腸外營養液和細胞毒藥物必須由藥學部門統一集中調配和供應。因為腸外營養液的調配涉及成分種類繁多,涉及很多計算工作,還要區別脂溶性、水溶性溶液,這其中就涉及了大量的物理、化學知識,并且對潔凈度和規范化調配操作要求高,不能有任何污染,所以必須由藥師來調配。
而細胞毒藥物又稱為危害藥品。調查顯示,如果護士在開放的環境中長期接觸由細胞毒藥物發散出來懸浮在空氣中的微粒,容易出現疲倦乏力、脫發、血象下降以及孕婦流產率增加等危害。而藥師在生物安全柜中對細胞毒藥物進行集中調配,只要按照規定的規范化程序操作,即可以保護安全,不會受到細胞毒藥物的影響,又可以避免污染靜脈用藥。
對于其他靜脈藥物,衛生部并沒有強制要求。但如果要集中調配,就必須遵照衛生部發布的《靜脈用藥集中調配質量管理規范》和《靜脈用藥集中調配操作規程》執行。這是因為,目前各三級醫院每日調配輸液達2000袋~3000袋的量較普遍,而有的大型醫院甚至可達7000袋~8000袋/每日,這是相當大的輸液調配量。要集中調配如此多的輸液,如果沒有一定的條件,沒有必要的規范來約束,那么一旦發生問題,如出現真菌污染等,就將造成非常嚴重的不良后果。
記者:為什么衛生部要提倡醫療機構對靜脈用藥進行集中調配?
吳永佩:靜脈用藥集中調配是1969年由美國開始的。由于護士并不是學藥學專業的,其對藥物的性能、相溶性、配伍禁忌和相互作用并不太了解;只有藥師才是藥學專業技術人員,靜脈用藥的集中調配實際上就是注射藥的調劑工作,理應屬于藥師的責任,所以這部分工作由藥師來承擔是可行的。
另外,以往的情況下病房的用藥醫囑往往缺少藥師審核這一步驟。實現集中調配后,藥師完全可以在這一過程中對醫囑進行審核。審核內容除在調配前判斷藥物配伍禁忌、相互作用外,還可以在調配當中決定先加哪種藥物,后加哪種藥物,哪種藥物要加溫,哪種藥物要先搖勻。這些都需要藥師的基本知識,而護士顯然不具備,所以藥師應該承擔起這部分審核處方的責任。
記者:靜脈用藥集中調配的好處具體表現在哪里?
吳永佩:我們對已經進行輸液集中調配的單位的調查表明,一是原來由各個病房護士調配的輸液中往往容易增加微粒、纖維、配伍禁忌或出現藥液渾濁等,這說明輸液質量降低了。因為這些雜質輸入患者體內后,會在肺臟表面沉著,對患者會有影響,這種情況可達15%。而經集中調配后,輸液質量可以達到100%合格。
二是因原來病房由護士調配靜脈輸液時,藥師對于醫生的用藥醫囑基本是不審核的,結果造成藥物的相互作用、配伍禁忌、適應證不適宜或者給藥途徑、用法用量不適宜等占3%~4%,這還不包含開具處方或用藥醫囑不規范的情況。采取集中調配后,經過了藥師審核處方這一步,結果不合格的處方或用藥醫囑已降到0.02%~0.13%,處方質量大大提高,這也提升了靜脈用藥的安全性。
三是輸液反應的變化。隨著輸液器的安全性、輸液技術和企業生產的輸液質量的提高,輸液反應也日漸減少。但輸液反應與醫院的調配質量有密切相關性。對上海25家醫院的調查顯示,實行靜脈用藥集中調配之前,每年平均有記錄的輸液反應就有99起;集中調配之后,現在這一數字變為零。
記者:實行靜脈用藥集中調配后,藥師的數量需要相應增加,這樣會增加醫院的人員成本嗎?
吳永佩:靜脈用藥集中調配所需的藥學技術人員應該另行配備,不包括在《規定》提出的“醫療機構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于本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8%”里。這是因為原來的這些工作都是由分散在各個病房的護士來承擔;現在如果一下子要求藥劑科來承擔全部工作,而且這些工作量是很大的,那么必然要另外增加藥劑科的人員。
但是,對于整個醫院來說,藥劑科進行靜脈用藥集中調配后,醫務人員的總數是減少、而不是增加,對全國各醫院調查,醫務人員可減少達36%以上。因同樣的工作量,分散在各個病房時需要的人員多,集中調配后需要的人員減少了。
記者:醫療機構實行靜脈用藥集中調配后,會另外收費嗎?
吳永佩:關于靜脈用藥集中調配收費的問題,有關部門已經達成了基本共識,表示今后可以收費。但是有幾個條件,一是由衛生部出臺《靜脈用藥集中調配質量管理規范》和相關操作規程,這個條件已經有了;二是只有集中調配的部分才允許收費,不是集中調配的不能收費;三是靜脈用藥調配中心(室)必須經過各個省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驗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和收費;四是醫院必須持續地執行有關規范,藥師要參與靜脈藥物治療,促進靜脈藥物合理應用,保護患者用藥安全,絕不能只應付檢查走過場。今后如果允許收費,具體收多少將由各個省市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