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1/12/16 0:00:00 來源:
未知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深化醫改的重點任務。自2009年以來,我省以縣(市、區)為單位,分三批先后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至今年6月底,全省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實現制度全覆蓋。同時,與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相配套,全省基本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任務,全面推行了編制、投入、管理、人事、分配等改革,政府投入和醫務人員收入與服務數量、質量緊密掛鉤,“以藥養醫、以藥補醫”的機制逐步扭轉。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收到了業務量上升、均次費用下降、群眾費用負擔減少的效果。1至9月,全省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急診次均費用同比降低11.16%,住院次均費用同比降低8.94%,門急診診療人次同比增加5.53%;全省基層采購基本藥物32.32億元,實際零售價格平均下降43.1%,減輕群眾藥品費用負擔超過20億元。
滿足群眾基本用藥需要,確保優質低價供應
基本藥物的本義是解決藥品供應和合理使用問題。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可以使醫務人員在臨床診療活動中,針對每一個患者的具體病情,選擇最合適的藥物、最佳的治療劑量和最優的給藥途徑,無論是抗生素也好、激素也好,還是專科用藥也好,都做到臨床首選,因病施治,對癥下藥,規范使用。
一是科學確定基本藥物目錄。考慮到各地用藥習慣的差異,為了滿足群眾用藥需求,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之初,我省在國家確定的307種基本藥物目錄之外,增補了292種基本藥物品種。之后,根據實際需求,省組織對增補目錄進行了微調。今年6月,為了滿足群眾對一些慢性病用藥、婦科用藥、兒科用藥等的需求,又對省級增補目錄第三次進行增補,同時對所有藥品的通用名及劑型作規范化處理。經過調整,我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補藥物共計281種,其中化學藥172種、中成藥109種。加上國家307種基藥目錄,共588種,更好地滿足了城鄉居民用藥需求,引導群眾充分利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
二是確保基本藥物質量。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我省堅持以省為單位、以網絡為平臺,量價掛鉤、集中采購、統一配送,規范推進新一輪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工作。按照不同質量要求,我省將通用名同劑型同規格藥品分成三個層次,第一層次包括專利藥品、原研藥品,單獨定價化學藥,優質優價中成藥,國家保密處方中成藥,獲得國家獎項的藥品;第二層次包括化學藥100強企業和中成藥50強企業的藥品,國家監測期內一類新藥,獲得美國、歐盟、日本認證并已向認證國出口的藥品,首仿藥品;第三層次包括其他通過GMP認證生產企業的藥品,實行“一品一規一層次一廠家”。新一輪藥品采購目前正在公示零售價的1625個產品中,第一層次的藥品有227個,第二層次的藥品有572個,兩者相加占49.17%,從而確保了基本藥物的質量,解決了基層就診群眾用好藥的問題。
三是切實降低基本藥物價格。實現網上采購監管,確保基本藥物價格公開。目前,除27種毒麻精放、計生用藥等按原采購渠道采購,其余560余種藥品均在省網上集中采購平臺采購。新一輪基本藥物采購中,省衛生行政部門密切與有關部門的配合,發揮批量采購的優勢,最大限度地減少流通環節,實現了中標產品價格的進一步下降的目標。與我省上一輪中標產品價格相比,新一輪集中采購基本藥物價格平均下降33.75%,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的中標產品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確定的零售指導價相比下降59.79%,省增補目錄與省物價局核定的零售指導價相比下降42.66%。
待新一輪招標采購完成,基層配備使用后,人民群眾將能得到更多實惠。
嚴格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推動群眾合理用藥
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是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終端環節,也是制度能否見效的關鍵。在制度實施之初,我省就注重加強配備使用管理,明確全省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并將村衛生室納入實施范圍。為方便病人就醫,省還明確,少數慢性病人用藥和特殊用藥,可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過與其建立雙向轉診關系的二、三級醫院提供。
一是明確報銷比例。省明確,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除國家基本藥物和省增補藥物外,不得再使用其他藥品,同時按采購價格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同時,進一步調整完善基本醫療保障藥品目錄和相關政策,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用藥范圍,拉開基本藥物與非基本藥物報銷比例,明顯提高報銷比例,引導群眾在基層就診,優先選擇使用基本藥物,群眾用藥負擔明顯減輕。
二是嚴格使用監管。為保證藥品供應及時,保障群眾用藥權益,省切實加強了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使用的監督管理,保證基本藥物優質、足量、及時供應,保證每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缺貨、不斷檔。對日常采購執行階段的簽訂購銷合同、建立配送關系、執行采購計劃、統一結算支付、配備使用管理、采購評價機制和采購平臺建設做了明確的規定。為促進二級以上醫院基本藥物優先配備使用,建立分級醫療、雙向轉診制度,對二級以上醫院采購基本藥物和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做了明確的規定,保障群眾到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就醫能用到基本藥物。
三是加強使用培訓。組織全省醫務人員開展《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學習,舉辦全省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處方集師資培訓班,共有650人參加省級培訓。在全省深入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臨床用藥培訓,大力推廣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處方集,結合實施臨床路徑和績效考核辦法,加強用藥行為的監督評價,形成科學用藥觀念,促進基本藥物安全使用,提高合理用藥水平,實現醫務人員優先選用基本藥物,通過良好的用藥行為帶動基層、影響群眾,形成上下貫通的促進基本藥物使用的氛圍和機制,防止了藥物濫用,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
加快建立全新體制機制,實現群眾長久得益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核心是堅持以投入換機制,以機制保惠民。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前,全省大部分基層醫療機構處于自收自支狀態,70%左右的收入來自藥品加成。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自我補償能力將大大下降,需要建立完善補償機制,保障其正常運轉。省明確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給予補助,并納入預算管理,徹底切斷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收入與藥品銷售之間的利益聯系。全省還同步推進基層機構綜合改革,加快建立體現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證可持續的新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體制機制。
一是建立科學長效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通過多渠道補償,保障機構有效運行和健康發展,保障醫務人員的合理待遇。落實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專項補助經費。
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醫保支付政策,將原有的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以及藥事服務成本合并為一般診療費,具體收費標準為每診療人次10元左右,一般診療費納入醫保報銷范圍,不增加群眾現有個人負擔。同時,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常性收支差額進行補助,并加大對鄉村醫生的補助力度。
二是認真做好核編定崗工作。制定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標準,明確各地以縣(市、區)為單位核定編制總量,統籌使用,動態調整。目前,全省絕大部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已完成核編工作。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國家編制標準基礎上適當增加了醫技醫護人員編制,農村鄉鎮衛生院基本按每萬常住人口11-15人、有條件地區不超過18人的標準配備了人員,既滿足了群眾醫療服務需求,也保證了基層衛生事業可持續發展。
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全省推行人員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度,建立有競爭有激勵的用人機制。針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特點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確定崗位結構比例,確保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不低于總崗位的80%;通過招考和民主推薦等方式,公開選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以“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為核心,組織開展了競聘上崗、合同簽訂工作。
四是建立和完善績效考核分配制度。省有關部門制定指導意見,各地結合實際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細化績效考核分配標準和操作辦法。在考核導向上,突出公益性,促進服務質量和水平的提高;在考核內容上,突出服務效率,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在考核結果運用上,實行“雙考核、雙掛鉤”,建立按崗定酬、按工作業績取酬的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切實加大對基層醫務人員的工作考核,調動了基層醫務人員工作積極性,進一步鞏固農村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方便了群眾看病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