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食藥監局網站消息,日前,國家食藥監局發布《關于印發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認定指南的通知》,《指南》對認定范圍、方法來源、認定程序、認定原則、申報條件、申報資料及要求、驗證與確證和修訂與廢止等內容進行了明確。
藥監局通知要求,快速檢測方法應采用國家標準或法定方法進行確認。如無國家標準或法定方法,應采用其他方法進行確認,同時提供完整的方法學數據及其他證明材料。保健食品
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的標準操作規程應有充分的試驗依據,對結果判斷應有準確的描述,可操作性強,試驗結果應易于觀察和判斷。
以下是指南全文:
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認定指南
為建立健全和完善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確保快速檢測工作的科學、公正和有效,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規定,制定《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認定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認定范圍
用于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項目現場初步篩查,具有快速、簡便、靈敏、可移動等特點的快速檢測方法。
二、方法來源
(二)社會公開征集,包括相關檢測機構、科研機構、大專院校、企業、相關團體和個人。
三、認定程序
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報單位(或個人)根據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推薦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征集公告范圍向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提出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認定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申報資料。
(二)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組織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領域的專家,對保健食品、化妝品快速檢測方法進行初步審查,并形成審查意見,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通過初步審查的快速檢測方法,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一般為一個月。
(四)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將收集到的反饋意見送交申報單位(或個人),申報單位(或個人)應當依照反饋意見對檢測方法進行修訂完善,對不予采納的意見應當說明理由。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應當對修訂完善后的檢測方法進行審核,并形成送審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