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餐飲服務環節發生誤食亞硝酸鹽引發食物中毒,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和衛生部日前聯合發布了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的公告。為確保公告落實到位,國家局提出四點要求,要求加強餐飲環節禁用亞硝酸鹽監管。
國家局提出,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宣傳教育,強化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執行禁用亞硝酸鹽的要求,加強食品制作過程控制的科學指導,防止發生食品安全問題;督促餐飲服務單位落實相關制度,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相關產品貯存溫度與貯存時間的監督檢查,采取切實有效控制措施,確保禁用亞硝酸鹽后餐飲服務環節不產生次生食品安全問題;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曾使用亞硝酸鹽的餐飲服務單位進行重點監督檢查,特別要加強對供餐數量多、食品制作至食用時間較長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等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檢查,要高標準嚴要求,確保重點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風險的過程控制到位;對發現餐飲服務單位違規使用亞硝酸鹽的,要監督其就地銷毀。對嚴重違法違規采購、貯存、使用且造成嚴重后果的餐飲服務單位,將其列入監管黑名單予以曝光,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從重處罰。(國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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