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廣州大病醫療保障政策有了新進展。按照日前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新方案,2015年1月1日起,廣州將全面實施城鄉居民醫保及大病醫保政策。而從今年9月1日起,廣州市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則可先享受大病醫保的二次報銷待遇。
按照業內人士測算,實施大病醫保政策后,廣州人一年最高可以報銷大病醫療費超過30萬元。30萬元的報銷額度似乎已能保障日常的疾病風險,在大病醫保新政到來之際,有醫保的市民不禁有了是否有必要再買重疾險的疑問。
問題
大病醫保“保而不包”
所謂的大病醫保,就是大病醫療保險,是一種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旨在用于支付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
目前廣州居民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是70%,還有30%不能報銷,因此,為了提高參保人的報銷比例,廣州居民的大病醫保計劃引入商業保險模式,報銷剩余的30%費用。
據業內人士介紹,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設立的目的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根據此前剛剛公布的《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群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大病醫保報銷比例不低于50%。
大病醫保多少錢?業內專家介紹,目前各地的籌資標準在人均20元左右,但按照官方權威測算,要達到人均籌資40元,才可能達到有效緩解因病致貧的目標。
與此同時,在大病醫保新政到來之際,也有不少市民有了這樣的疑問:“如果我有醫保,而且大病醫保又可以二次報銷,那我還有沒有必要再買重疾險了?”
據了解,根據廣州出臺的方案,參加大病保險后,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全年累計超過1.8萬元的費用,由大病保險金支付50%;參保人全年累計超過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費用,由大病保險金報銷70%。在一個醫保年度內,大病保險金累計支付醫療費用的年度最高限額為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