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5/6/1 0:0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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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訊 5月2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出通知,要求切實做好銀杏葉藥品召回工作,進一步加快銀杏葉藥品召回進度。
據悉,根據《關于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等企業違法生產銷售銀杏葉藥品的通告》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開展銀杏葉藥品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通 告所列的藥品生產企業已啟動了產品召回工作。此外,還有一些藥品生產企業通過自查,主動采取了產品召回措施。從目前各地上報情況來看,部分地區藥品召回進 度較慢。
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時公開召回信息。凡是應召回產品的企業必須于5月29日15點前在本企業網站或公共媒體上公開召回信息,內容包括藥品的名 稱、批號、流向和召回情況,實時進行更新,接受社會監督。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在本局網站上設置專欄公布行政區域內藥品生產企業相關產品的召 回信息和召回結果,并將情況通報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總局網站將鏈接公布相關召回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要強化召回措施。藥品生產企業要根據召回數量等實際情況,安排足夠人力和充足資金用于召回工作。要根據銷售數量和產品流向,對每 一批產品制定召回計劃,并做好就地控制、登記造冊、有序召回和統計上報工作。要將產品召回的信息直接傳遞到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等流向終端,醫療機構和零售 藥店等流向終端必須無條件下架、召回。任何單位不得以貨款結算等理由延遲或拒絕召回。對消費者個人手中持有的應召回藥品,原銷售單位必須無條件回收,并全 額退款。
通知強調,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藥品召回管理辦法》規定,加大召回監督力度,派員到企業監督落實。凡是通告中要求召回產品的企業和主動報告、召回產品的企業,必須落實召回責任,在6月3日前全部召回到位。對召回產品不力的,將嚴肅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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