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6/2/17 0:0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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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過一年,長春市民劉先生都十分惱火,因為在5年前,距離中考還有十多天的日子里,兒子在博學路被一輛貨車撞傷了,此后,為了追討兒子賠償金的事情,他一直在奔走著。然而事情過去5年了,經開區法院都下了判決,可肇事者李景莉始終沒露面談賠償的事。
劉先生說,這些年他一直在找李景莉,可始終沒有找到。劉先生拿出一張長春交警支隊凈月旅游開發區交警大隊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上面寫著:2010 年6月10日7點05分,交通事故地點:博學路。當時李景莉駕駛吉ABM419輕型普通貨車,沿博學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吉林財經大學門前時,遇劉同學由南向 北橫過車行道,吉ABM419號車右側后視鏡與劉同學接觸,造成劉同學受傷及車輛受損。
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中作了闡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告證明吉ABM419號輕型普通貨車制動系統不合格。其行為違法了《中華 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條: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 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
事情發生后,劉先生的兒子腿部做了兩次手術,一共花費9萬多元錢。當時考慮到兒子要中考了,擔心在病房里患者太多影響兒子復習,才把兒子安排到單間,費用上稍微有點高,肇事者李景莉不認可,此后就再也沒有主動說過賠償的事。
2012年,為了討要賠償,劉先生將肇事者李景莉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判決李景莉支付9萬多元的醫藥費,對于這筆費用,李景莉不認可,此后為了逃避賠償,他就一直不露面。
為了找到李景莉,劉先生多次到其母親家中尋找,但其母親表示,李景莉已經很久沒回家。劉先生不知道肇事者李景莉的住處,手機號碼也無法打通,所以賠償的事情一直也找不到人。
劉先生表示,如果李景莉真的沒錢,可以心平氣和地談一談,也可以酌情少拿一些賠償金,這都是人之常理,畢竟孩子被你的車撞了,只希望把應承擔的醫藥費支付一下。
作者:王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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