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6/11/17 0:0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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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網11月17日訊 據福建日報報道 “醫改之難,難在管住醫生開藥的筆。”這是業內對醫療行為監管難的共識。在我省,該難題有了破解辦法。近日,省醫保辦印發《關于做好全省統一醫保醫師代碼管理的通知》,要求省內各設區市醫保經辦機構在12月31日前后完成對本地區醫保醫師的代碼采集、匯總和審核。審核通過的代碼錄入全省醫保醫師代碼庫,實行全省統一管理。
省級統管醫師代碼,在全國屬首創。醫保醫師代碼包含的信息包括醫師的個人基本信息、醫師資格證相關信息、執業醫師注冊證相關信息、所在醫療機構、科室、職務、職稱等內容。這些信息中,最關鍵的是醫生的身份證信息及醫師資格證相關信息。在所有代碼入庫以后,醫保醫師代碼將和每一筆醫保費用“綁定”,如果該醫生開藥不合理,這筆費用將可追蹤到個人。
費用追蹤到個人,是為了對醫生醫療行為“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管理,實現精準監管控費。省醫保辦基金處負責人告訴記者,我省一直在探索醫保醫師代碼管理。為了監管醫生的醫療行為,我省利用數據庫和信息系統智能核查處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騙取醫保資金的情況。但是,這種監管只能追蹤到醫院,告訴醫院其內部產生了多少不合理的費用,至多只能督促醫院加強監管。同時,由于各地對編碼分散管理,地區之間、醫院之間管理推進程度不同。
“省級統管后,定點醫療機構在向醫保經辦機構上傳醫療費用時應一并上傳醫保醫師代碼信息。未納入統一代碼管理的醫師,為醫保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所發生的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該負責人說,“這些費用既包括醫生的診療費,也包括病人的藥品、檢查等各項費用,不予支付的后果主要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
他進一步解釋,“事前”即“事前提醒”,指在醫生開處方前,能通過系統了解自己已有哪些違規行為,以便其自行糾正;“事中”即“事中控制”,指其在開處方時,系統能夠攔截其違規行為;事后則是對其已經做出的違規行為進行審核、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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