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7/2/20 0:0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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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代表一直處在風口浪尖上,時常伴隨著“消失”、“轉型”的字眼。醫藥國17條明確提出,醫藥代表只能從事學術推廣、技術咨詢等活動,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失信的記入個人信用記錄。為此,有觀點稱,300萬醫藥代表中將有200萬人被淘汰。
實際上,在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發行業委員會(RDPAC)主席布安瑞看來,醫藥代表這個行業正在一步步地走向職業化、正規化,應回歸其本質。“首先,2015年國家將醫藥代表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這表示醫藥代表正式地成為一份職業;而此次醫藥國17條中提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醫藥代表的管理,這釋放出的信息是醫藥代表有主管部門了。”
而多年來醫藥代表因為各種帶金銷售等問題一直是負面形象,甚至藥價虛高的板子也一直打在醫藥代表身上。不過,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藥價虛高問題是多方面造成的,有體制等多個問題,如以藥養醫背景下,醫生勞動的價值沒有得到充分尊重,收入過低,而醫藥企業往往能迅速滿足醫生補償收入的要求等。
300萬醫藥代表是偽命題?
在新一輪醫改中,為了保障藥品供應、理順藥品價格,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有關藥品采購、流通、價格等關鍵領域的改革措施,這一系列改革給醫藥代表行業角色調整與規范發展提出了多重要求。
2月9日,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這份被業界稱為“國17條”的意見,從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整個鏈條提出改革方向。其中,“醫藥代表只能從事學術推廣、技術咨詢等活動,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為此,有觀點稱,300萬醫藥代表中將有200萬人被淘汰。
不過,從目前看,這300萬的數據或許是個偽命題,國內究竟有多少醫藥代表沒有一個權威統計。另一個說法是據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保守估計,目前全國有4000多家藥企,醫藥代表人數起碼超過100萬人。
一位業內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在這300萬中或許包括了流通領域送貨、銷售人員等,甚至一些小型藥企外包的業務。但這與職業大典中描述并不一致,也不能稱為真正意義上的醫藥代表。
2015年醫藥代表被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當中,標志著其職業身份在“國家確定職業分類”上首次得以確認。按照該分類大典,將其職業定義為代表藥品生產企業,從事藥品信息傳遞、溝通、反饋的專業人員。
目前較清晰的一個數據是,參加RDPAC“醫藥代表專業培訓”項目累計參與的醫藥代表已有7.7萬人次。
據悉,當前行業內僅有的規范,是RDPAC在國際制藥企業協會聯合會的《全球藥品推廣行為準則》基礎上制訂的《藥品推廣行為準則》。這個行為準則為行業從業人員提出一系列的“自律紅線”。
布安瑞希望這套體系可以為整個醫藥代表行業也提供一個參考。同時,在布安瑞看來,醫藥代表這個行業正在一步步地走向職業化、正規化。其中,國17條的發布無疑會加速這個進程。
國17條中提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醫藥代表的管理,建立醫藥代表登記備案制度,備案信息及時公開。醫藥代表只能從事學術推廣、技術咨詢等活動,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其失信行為記入個人信用記錄。”
“多年來,醫藥代表這個行業一直沒有主管部門,上述信息表明食藥監部門將會對醫藥代表進行管理,具體細節出臺或需要時日,但這是規范化邁出的重要一步。”布安瑞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指出。
實際上,醫藥代表行業走上正規之路并不易,這個行業存在30多年,經過多番努力才成為一個合法的職業。如在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輝瑞制藥中國企業事務部總監、全國政協委員馮丹龍就提議將醫藥代表納入新職業,明確醫藥代表職業定義、職業標準、行為規范、權益保護等,將醫藥代表納入正規化職業化管理,以進一步規范醫藥市場行為。回歸本質
在布安瑞看來,醫藥代表就是應該科學地向醫生和醫療機構介紹藥品,正確地宣傳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輔助醫療機構合理用藥;收集所推介藥品的不良反應,及時向生產企業反饋,這些才是醫藥代表真正的價值之所在。
但在中國醫藥購銷領域,多年來一直運行的還是“帶金銷售”的潛規則。為此,在各種回扣門、賄賂門等曝光后,藥價虛高的板子便重重地落在了醫藥代表身上。
對此,很多醫藥代表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這鍋背不起”。“隨著醫改各項政策的推進、企業合規性加強、反腐力度加強,此前的帶金銷售模式越來越行不通,最終會回歸到服務的本質上。”某藥企華東銷售總監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指出,醫藥代表行業的變化,跟我國長期缺乏醫藥代表的管理和約束機制有關。我國對醫藥代表不僅沒有準入門檻,也沒有一部公認的行為規范。現實中,醫藥代表成為一群素質不齊、手段灰色的“營銷公關人員”的競技場。
國務院醫改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劉國恩表示,藥品從廠出來再進入流通,流通再進入到醫療服務的機構去,所有的環節里邊都可能形成藥價虛高。“所以我們單方地去強調某一個方面的責任,實際上是不太妥當的,也是不公平的。不能夠單兵突進地去解決某一個方面的問題。”
有業內人士指出,在以藥養醫背景下,醫生勞動的價值沒有得到充分尊重,收入過低,而醫藥企業往往能迅速滿足醫生補償收入的要求,所以會滋生出諸多的利益共同體。
截至2015年底,我國仍有藥品生產企業5065家,是全球最大的原料藥生產國和出口國,但藥品同質化嚴重,低水平重復問題突出。而正是這種粗放、重復、低端的藥品供給市場,直接催生了以“推銷藥品”為主要職責的醫藥代表群體的壯大。
近期發布的過度重復藥品公告顯示,有129種藥品100家以上的企業同時生產。全國有藥品批發企業13508家,零售企業45.3萬多家,前三強藥品批發企業市場占有率僅為33%,與發達國家普遍在80%以上的占有率相比相差甚遠,行業集中度低,具備現代化醫藥流通條件的企業僅占1.75%。藥品流通環節多,流通秩序混亂,掛靠經營、過票洗錢、商業賄賂屢禁不止,推高了藥品價格,腐蝕了醫生隊伍,誘導了大處方、開貴藥,給國家、社會和個人造成很大的損失。
(原標題:藥價虛高誰之罪? 醫藥代表應回歸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