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7/10/16 0:00:00 來源:
未知
“劉宇 陳偉 王衛東·醫療+保險 降低醫療糾紛成本?,[520].醫師報,2017-10-12(11)”
在當今醫療環境下,積極探索新的調解方式與方法勢在必行。而保險服務和醫療服務相結合十分必要,商業保險在醫院也越來越多地發揮作用。近日,第三方參與醫療風險管控模式研討會在北京大學國際醫院召開,與會者認為,商業保險有助于實現風險轉移,有效降低醫療糾紛成本,緩解醫患矛盾。
醫療責任保險:
既有科學性又有局限性
▲ 北京積水潭醫院醫患辦公室 陳偉
疾病的復雜性、不確定性,醫療技術的局限性以及人類認識能力的有限性造成醫療行為的高風險性。醫療責任保險無疑是有效分擔醫療風險的有效機制,為降低醫務人員的執業風險提供了保障。
我國醫療責任保險起步較晚,發展較慢,從市場的自主調節過渡到了如今的政府主導模式,近年來,北京、深圳、上海等地區都因地制宜地制定了關于醫療責任保險的規章制度,為我國醫療責任保險的發展打下了基礎。
名詞解釋
醫療責任保險
醫療責任保險是指,投保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在保險期內,因醫療責任發生經濟賠償或法律費用,保險公司將依照事先約定承擔賠償責任。醫療責任保險將集中于一個醫院的侵權賠償責任分散于社會,做到損害賠償社會化,以降低醫院的賠償壓力。同時,醫療責任保險以收取廉價的保險費而不過分加重醫生個人或醫院財務負擔的形式,使得受害人獲得補償,將損失分散于社會,消化于無形,對雙方當事人,對整個社會都是非常有利的。
作用
醫生和患者都解脫了
轉移醫療風險,緩解醫生壓力 以北京為例。原北京市衛生局2004年下發《北京市實施醫療責任保險的意見》通知,要求北京市屬醫療機構2005年開始必須購買醫療責任保險。
醫療責任保險運行初始,在化解醫療糾紛,和諧醫患關系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當時,北京市有兩家保險公司開展醫療責任保險業務,分別下設醫療糾紛調解中心,發生醫療糾紛后,調解中心迅速介入調解,糾紛解決成功地從院內移至院外,有效起到分散醫療風險的作用,緩解醫務人員的心理壓力。
保護患者權益,和諧醫患關系 由于醫療糾紛具有極強的專業技術性,患者在醫療糾紛的處理中索賠困難重重且時間漫長。醫療責任保險下設醫療糾紛調解中心,迅速進行專業判斷,可以讓患者從保險公司得到更為迅速、有效的賠償,從而使患者從漫長的維權道路中解脫出來。
問題
三大問題亟待解決
醫療責任保險轉移風險的意義不明顯 2011年5月31日北京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保險公司下設醫調委退出歷史舞臺,無需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即可享受醫調委醫療糾紛調解服務。
醫療保險責任類型單一、缺乏多元性 醫療責任保險依據被保險人的不同,可以區分為對執業醫師提供的醫師責任保險和對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機構責任保險。目前,我國大多數推行的責任保險為“醫療機構責任保險”,即由醫療機構為醫生購買保險,但是這種保險類型過于單一,不能有效分擔醫師責任風險。
醫療責任保險附加服務有待加強 目前醫療機構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后,保險公司除了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理賠外并沒有其他的延伸服務,而保費逐年上漲又不能滿足醫療機構降低賠償壓力的要求,導致醫療機構投保積極性不高。保險公司應積極探索除理賠外的其他配套服務,如防范醫療糾紛培訓,醫療機構相關法律服務等。
展望
美醫師年收入7.5%買醫療事故責任險
國家衛生計生委等五部門出臺指導意見,到2015年底,全國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參保率應當達到100%;公眾對醫療責任保險越來越熟知并接受,醫療責任保險逐漸走向成熟。
目前國外醫療責任保險(醫療事故保險)投保方式主要分為兩種:自己投保型,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國,美國醫師年收入20萬美元,其中年收入7.5%用于購買醫療事故責任險,工作風險較大的產科和外科醫師投保費用會更高;政府投保型,典型的是英國,其醫療服務屬于政府買單的福利性質,因此醫療責任保險費用也由政府承擔。
我國醫療責任保險也應不斷完善,隨著醫師多點執業政策的推開,可以建立醫師責任險,由醫師個人購買。此外,或可探索多險種結合,例如與手術意外保險、器械責任保險等有機結合,從而降低和分散醫療職業風險,減輕醫院或醫生的賠償風險,預防和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
醫療意外保險:
醫患矛盾“緩沖器”
▲ 阜外醫院醫患辦公室 王衛東
引入醫療意外保險,建立和完善醫院醫療風險分擔機制,對患方、醫務人員及醫療機構均有積極意義。
從患方角度,醫療意外保險增強患方對醫療風險的認識,一旦發生醫療意外后果可以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同時也可以獲得一定的心理慰藉。
從醫務人員角度,有利于正視醫學的高風險性、未知性和患者個體差異性帶來的不同診療結果,減輕醫務人員的精神壓力。當發生醫療意外時,可在一定程度上緩和醫患之間的矛盾或沖突。
醫療意外保險的推行,使因醫療意外產生的不良后果有了適當的解決辦法。
阜外醫院是全國最早開展醫療意外風險保險的醫院之一。2003年,保險公司在醫院嘗試推行了第一份手術醫療意外傷害保險,后逐步在心臟外科手術、心內科介入推廣。10余年來,醫院已建立起完善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此外,北京安貞醫院、北京佑安醫院、北京協和醫院均在探索。
然而時至今日,意外保險覆蓋的范圍并不廣泛。究其緣由,首要原因是患者就醫風險意識不強、投保意愿不高,較大程度受到其對醫療費用額期望值的影響。其次,部分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的醫療風險監控意識不到位,使醫療意外保險推行過程存在阻力。再次,政府主管部門及相關傳播媒體對醫療意外保險的積極意義的宣傳仍顯不足。
但是手術意外險不能取消和代替醫療責任險。建立醫療責任保險和意外保險的雙保險機制,為醫療活動保駕護航,對沒有責任的手術意外提供補償,既減輕患者的經濟壓力,又緩解醫患之間的矛盾。創建平安醫院,打造和諧醫患關系,需要患者、醫院、保險公司的共同努力。
點評
北京大學國際醫院醫務部主任劉宇:曾經有這樣一個科室,醫療糾紛較多。后來他們科室開設了患者投保的手術意外保險,奇跡出現,一個高風險科室居然沒有了糾紛。究其原因,卻并不是因為靠保險賠錢消除糾紛,而是患者購買手術意外保險的過程中更加了解了醫療的風險性,有利于緩解糾紛。
患者的疾病治療過程不僅是一筆經濟賬,更重要是有期望值。通常患者和患者家屬到醫院,抱著非常高的期望值,一旦治療達不到預期,則對醫院和醫生露出極不滿的情緒。而醫療責任保險和手術意外保險是讓患者和家屬接受醫療風險的整個過程,醫生介紹保險的過程,也是降低期望值的過程,讓患者及家屬了解醫療的局限性,而醫生通過介紹,加深對醫療風險的防范,提升醫療質量。這個過程改變了患者訴求關系。從這個意義上說,醫療責任險與手術意外保險有機結合,在減少醫療差錯和醫療糾紛,緩解社會矛盾,維護醫患合法權益方面有不可取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