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虎網 2017/11/2 0:00:00 來源:
未知
10月31日,廣東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完善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試行)》(下稱《通知》),意在規范和促進低價藥品生產流通。那么對低價藥來說,又是大殺招嗎?
低價藥品動態進出
《通知》指出,以藥品實際交易價格計算,凡符合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的(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藥品,執行國家低價藥相關政策,超出這個標準將不執行。
同時明確,建立低價藥品動態進出機制,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可自主進出低價藥品管理,對藥品交易過程中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及價格管理政策的行為予以嚴肅查處。
事實上,廣東的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政策,與寧夏、陜西、四川、山西等省的規定大同小異,生產企業可自行選擇進入或退出當地管低價藥品管理,部分地區還要求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要做好明碼標價。
這似乎也印證了一個時代趨勢,那便是動態調整。今年4月,人社部就醫保目錄的動態調整發出征求意見,其中就包括建立醫保藥品目錄內藥品的退出機制,實現各方訴求充分表達。
約800種低價藥掛網
近日,發改委在十八大以來價格改革成就專題報告中指出,目前實行低價藥管理的有800種左右。同時,對于低價藥實行直接掛網采購,不再競價招標,避免價格惡性競爭。
具體措施為,根據低價藥品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變化特點,對低價藥品實行日均使用費用上限標準控制,具體交易價格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建立更加靈敏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
發改委的這番總結,以及今年以來各省的政策,似乎都在否定坊間傳言:低價藥可能會回歸到競價模式,除了用量小、臨床必備的低價藥仍實行國家招標,定點生產,議價采購,其他低價藥重回集中采購,價低者得。
也就是說,接下來低價藥仍然按照現行政策,改變或難以加大。對于已經進入低價藥目錄的藥企來說,可以暫時放心了。
城里的藥企想到城外
城外的人想進去,城里的人想出來。低價藥雖好,但對各方來說,仍有隱隱之痛。一來是原料價格上漲,一些藥企在虧損供應藥品;二來,部分藥品短缺,患者難以用到低價藥。
近年來迫于壓力,不少藥企提高了低價藥的價格。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一款名為“華法林鈉片”心臟病常用藥的價格從原價10多元一瓶,突然漲到了120元,價格居然漲了近八倍。
今年10月,江蘇某醫院曾發出藥企對該藥的提價通知。耐人尋味的是,這家藥企還給出了依據:根據國家發改委關于低價藥品價格管理的相關規定,由“政府制定最高零售價”改為“由企業根據成本和市場需求和競爭情況制定具體價格”。
目前,江蘇省藥品采購中心關注到這個擅自抬價行為,并已約談企業。江蘇省衛計委藥政處相關負責人明確,在新的招標價格未出來之前,須按照原中標價格供應,否則可將其列入不良企業。而藥企表示,原價供應將是虧本運行,如醫院需要,將會繼續供應。
另據報道,今年6月,國家統計局揚州調查隊對市內藥品銷售企業、大型醫院等單位進行調研走訪,發現有部分低價藥價格上漲較明顯。

監管不是獨角戲行為
當年,取消了藥品定價之后,有人歡呼消失的低價藥又重新回歸市場了。而現在,面對低價藥在市場中出現了缺貨、斷供、提價等問題,又有人呼吁,政府又要適當出手了。
通常來說,藥企喜歡繞過常用和急救藥品,這樣藥價彈性大。藥物有效期一般都較短,生產量掌握不好,容易造成成本增加。
對藥企而言,繼續低出成本價供應,將會一虧再虧。如果藥企退出,那么選擇替代品,也是無可厚非的。只不過,如果這個藥品沒有替代藥,那又該如何呢?
對政府而言,一方面,要防止低價藥短缺、斷供,另一方面,又要防止藥企去除舊藥換新裝,亂漲價。對于藥品定價,定價不能“一放了之”,市場培育與行政監管要加快配套。既要市場又要計劃,兩套模式夾帶運行。
最后想說的是,監管從來都不是獨角戲的行為。衛計委、藥監局、發改委等多個部門,都有義不容辭之責任。